在审判文强的重庆五中院,起诉重庆机床集团


在审判文强的重庆五中院,起诉重庆机床集团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2月26日下午3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本人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在一起,就十年前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枉法伪证、而导致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错审的劳动纠纷一案,进行了第一次调解。
这一跨越了十年多的调解,来之不易!调解气氛和结果很好,三方都同意调解;本人提出和解的两个要求,也得到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当场认可,评价为“不过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代表也说“相关个别人已经感到难受了,相当于受到处理了”,十年前的冤假错案终于得到了查实和纠正。
2014年4月21日,由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又不讲诚信,没有履行2014年2月26日达成的和解意向,本人向襄阳市检察院提交了《民事抗诉申请书》。
4月26日,本人应北京大学里的一家培训机构的推荐和邀请,在北京为一家大型物资集团讲授《精细化管理》。
4月25日抵达北京后,本人就前往天安门广场;来到天安门广场上、中南海前,本人分别以天安门广场上的“中国梦”公益广告与人民英雄纪念碑为背景,以中南海为背景,把2014年2月10日发布在网上的《真相大白!中化六建六说谎和襄阳中院二错审》(文字稿)、2014年4月21日提交给襄阳市检察院的《民事抗诉申请书》(复制件)铺在地上,进行了拍照。
因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曾经被襄阳市总工会、湖北省总工会推荐,于2013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称号,因此,本人在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前拍完如实记录中化六建、襄阳中院瞒天过海的伪证、错审的《民事抗诉申请书》、《真相大白!中化六建六说谎和襄阳中院二错审》后,就走进中华全国总工会,把在天安门广场上、中南海前留过影的《民事抗诉申请书》、《真相大白!中化六建六说谎和襄阳中院二错审》两份文字资料,交到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人的手中。
这一个明显的冤假错案,襄阳中院以“超过法律规定的再审申请期限”,“驳回刘先明的再审申请”。
这一个冤假错案的产生,以及襄阳中院以案件时效为借口,不从法律上予以纠正,这是中国特色中的一个缩影。
既然是一个缩影,那就让这一桩瞒天过海的、给中国司法事业带来奇耻大辱的冤假错案,在天安门广场上、在中南海前,留个实实在在的影。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中化六建的枉法伪证和襄阳中院的失职错审,如果得不到法律上的彻底纠正,那就将永载“耻”册。
 
 

根据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人4月25日的意见和建议,4月29日上午,本人打电话到湖北省总工会、襄阳市总工会,分别就2013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违法和不诚信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4月29日下午,在本人去苏州灵岩山景区的路上,曾公开审理过文强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打来电话,就本人起诉重庆机床集团抄袭本人研创的“精细管理工程”的内涵一案,进行了交流。电话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就是否同意调解,征求了本人的意见;本人表示,如果条件成熟,同意调解。
 
对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不诚信、枉法伪证的行为,本人已经运用法律武器、舆论武器,进行了持续的打击,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骗行、不诚信等,已牢牢地钉在网络海洋中的“耻辱柱”上。
如果重庆机床集团也想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后尘,也不诚信、搞伪证,本人同样将依据事实、依据法律,运用法律和舆论武器,对重庆机床集团的不诚信和抄袭行为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