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反恐的三大软肋。
其一,反恐的基础薄弱,没有防范意识。事发当日,三名社区干部到居民家中走访,发现一居民家中有多人和管制刀具,因为是熟人,乡里乡亲,虽怀疑但没有引起警惕。没有想到恐怖分子担心暴露将他们全部杀害。还一不做二不休,在杀害前威胁他们向派出所报警,诱使派出所干警和镇干部进入伏击点,然后放火烧房,将大家活活烧死。
其二,反恐机构缺乏警惕性。三名社区干部报警,仅管受到威胁,语言模掕两可,但接警的派出所干警应该想到,做好反恐准备。可惜的是,他们都把报警当做一般的民事纠纷,出警时只有派出所长一人带枪,枪里也只有6发子弹。而教导员和其他干警均徒手。当子弹打光后,只得被逼进房里,最后被烧死。假如干警们都带了枪,相信可以制服恐怖分子,而不会反受其害。
其三,中国的反恐受多种因素的困扰和制约,一直硬不起来。一则顾忌西方的双重标准,二则担心民族矛盾,三则考虑在人权上被人说三道四。故对“世维会”、“东突”等恐怖组织没有采取坚决行动,以致遗患无穷。事实证明,恐怖分子杀人是不分民族、不分男女的伊斯兰教会人士说,恐怖分子是反人类的,伊斯兰坚决反恐怖。既如此,我们反恐还顾忌什么呢?
中国需要怎样应对恐怖主义?
一、配齐警察,配备武器。
昆明火车站当天晚上如果有两个携枪警察在现场,一开始就开枪击毙两个恐怖分子,后果应当不会那么严重。中国目前的情况是,很多地方警力不足,应该按人口数量配备警察。中国的很多警察都没有武器。没有武器的警察怎么打击犯罪,难道指望恐怖分子看到制服就害怕吗。中国应该让所有的警察都配备武器,并定期进行训练。制定相关的处置程序,赋予现场警务人员临机处置的权力,勇于开枪,敢于开枪。不要害怕影响什么民族团结。毛主席讲过,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现在的恐怖分子学会了毛主席的游击战争理论,你守北京,他就打云南,而且中国不可能把所有省份都搞得像新疆一样,警察、武警日夜不停的巡逻,要不然我们得搞多少武警、公安,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恐怖分子在中国的内地省份活动,只可能是小规模的,只要我们的警察配齐,携带武器,赋予临机开枪的权力,就很容易对付。
二、严惩恐怖分子。
对恐怖分子犯罪,不设追溯期,只要不死就永远追捕。废止以前司法解释中对少数民族犯罪能不判就不判,能轻判就轻判的祸国殃民规定,要一视同仁,违法必惩。对恐怖分子要从严惩处,能判死刑的就判死刑。不能判死刑的,也要在判决书里加上一句,检举揭发有功,所有没判处死刑。
三、对恐怖组织主动出击。
对在中国境内和周边国家的恐怖组织主动出击,端掉巢穴。对在比较遥远地方的,采取反间计等措施让起互相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