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国有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的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维拉小姐教的。”
这位母亲把维拉小姐所在的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她的女儿原本能把“O”看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事物,自从认识了26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
三个月后,法庭宣判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都被这位母亲的辩护辞打动了。
她说:“我曾经在一家公园里见过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一只被收养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管理人员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飞走。剪去翅膀的那只无法保持身体平衡,飞起来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那只虽然翅膀完好,但没有足够的滑翔距离,只能老实呆在水里。今天,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被剪掉一只幻想翅膀的天鹅,幼儿园过早地把她投入了那一片只有ABC的小水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