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简单的赔点钱了事


       尽管宪法上都已经正儿八经的说了,上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关于公民上访所带来的一系列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们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官员,根本就没有把宪法的这一规定当回事,既然连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都可以不当回事,自然也绝对不可能把公民的人身权利之类的当回事了。类似这种的因为上访而被“精神病”的报道已经看过很多了,甚至有因为上访而莫名其妙丧命或者人间蒸发的也不是没有,甚至并不鲜见。这位河南的普通农妇应该算是幸运的了,不仅被精神病问题得到了昭雪,而且还多少得到了一点赔偿,尽管这点点赔偿是远远抵不上其因为被精神病所带来的经济与精神损失(特别是精神损失)。

      之所以类似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根本原因恐怕还是在于对于此类问题根本就没有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就拿这一件事情来说,赔那么点钱就能够抚慰那受伤的心灵了吗?何况这一点点钱还是由纳税人出的呢。至于相关的当事人,我们看不到他们如此践踏公民的权利,践踏法律的行为,受到了什么惩罚。因此,也很难保证,今后再遇到类似的事件,不会出现同样的,甚至是更加极端的做法。如果能够让那些人也遭受这样的——诸如钢针插入头通电这样的只有在影视片中,表现反动派对地下党的凶残中才能够见到的镜头——待遇,相信其以后至少在再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多少也要三思一下吧?

 

 河南因上访“被精神病”132天农妇:遭钢针插入头通电http://news.ifeng.com/a/20140522/40400369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