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市场失灵,引进“洋水务”无效,大好的盈利机会拱手让给外资,并挤占原本就狭小的国内资本市场份额,降低了国民获得资本性收入的机会。
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下称,兰州“4.11”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本次水污染是由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下称“兰州石化”)在以往爆炸事故中泄漏的油污渗入水厂自流沟所致。
舆论焦点随即从兰州市政府和兰州威立雅集团转向了石油企业。石油企业再次躺着中弹,印证了笔者曾为本刊撰写的“躺着中弹不亡也伤—2013国内石油石化安全生产评述(中) ”一文所论述的结果。
从经济学原理看,水、公路、医疗、电力等都是公用事业,属于非竞争性领域,不适合市场化经营。若非进行市场化,需要同步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设计、审查、检测等机构进行公正的监督。但遗憾的是,这一格局目前不仅没能全面落实,且个别地方政府迫不及待地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由,将国内大量公共事业部门对外资开放,使原本脆弱的城市基础设施和落后的规划能力,以及不达标便起步的城镇化变得危机四伏。
兰州“4.11”事件就有这样的特征。
和许多资源型城市一样,兰州是伴随着石油石化企业成长而逐渐扩大的城市。原本工业型的城市设计并没考虑到今天转型后成为地方政治经济中心和消费型城市的需要,且在随后的城市扩建中也没能与时俱进,吸纳现代化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全新理念,依旧以农耕文明时期的村落建设模式,即随人口增加逐渐摊大饼式向外扩张建城。其结果是,不顾及城市既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边际,随意扩建今天的城市(北京也如此),这为日后预留了无数事故隐患,也使恶性事故如影随形。
兰州石化是1958年建成投产,是“一五”期间国家级重大项目。由于当时财力限制,为降低成本,水厂采用水泥材质的管网,并建在原油和化工管道之上。众所周知,水泥材质的管网使用寿命通常在30至50年,但该管网早已超期服役,至今已有60多年,且运行30年后还需做彻底加固、砌衬等防渗施工。
1987年,因自流沟施工缝密封材料老化,致使该地区含油地下水渗入,污染了自来水,被迫进行过局部封堵维修。至2008年,自流沟上已建有8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改变了地表土层的应力结构,加速了自流沟变形,使底板、沟壁、顶板出现裂纹及防渗层脱落,再加上既有施工缝、沉降缝密封材料的持续老化,共同恶化着水网设施运行环境。
原本应该承担供水安全责任的水务公司,却在市场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双重目标驱使下,不断追求经营成本最小化,忽视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有资料显示,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是2007年8月由原兰州供水集团与法国威立雅水务公司组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期限30年。法国威立雅以溢价1倍的17.1亿元拿下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份。合资后,居民水费迅速从每吨1.75元上涨到2009年11月的每吨2.25元,年化涨价率竟高达13.19%。
2008年政府斥资1.5亿协助水务公司整治自流沟周边环境,为合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在面对基础设施陈旧和供水安全风险增加时,外方不仅没将饮水安全和创新精神等先进管理经验与技术带给兰州水务,相反,继续以小修小补的最小投入维持不安全的供水系统。在谋得丰厚投资收益后,还不忘继续哭穷。
市场失灵,引进“洋水务”无效,大好的盈利机会拱手让给外资,并挤占了原本就狭小的国内资本市场份额,降低了国民获得资本性收入的机会,使居高不下的居民储蓄无处释放,影响着国内金融市场的改革。
有鉴于此,还非要对非竞争性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吗?如果必要,又不能有效获得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中国民间又不缺钱,那为何不将市场化中的机会留给国民呢?
本文刊于《中国石油石化》2014年第9期
宁给外人不予家人?兰州水污染事件思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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