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早已经实行了“分灶吃饭”的地方政府而言,在需要的时候,自己去找人借点钱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正如我们普通人总会有时候会有手头紧而需要借债的时候,政府同样也不例外。问题在于,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地方政府借了钱最后是需要地方上的老百姓来偿还的。因此,只有地方政府借来的钱用到了该用的地方,比如为本地方的老百姓提供了公共服务,或者谋求了社会福利,那么,地方上的老百姓也才愿意掏钱帮其还的;此外,如果地方还不了,也不要指望中央政府来帮你还。只有这样权责清楚了,并且严重监管了,地方政府就完全可以自主发债。只是,鉴于过往的历史教训,比如土地财政就是最好的反而典型。至少目前,我们还不能完全的放任地方政府去自行发债,那样的话,有可能地方政府债务失控,而我们的国情又决定了我们是不可能像美国政府 让底特律政府破产那样的让地方政府破产的。这是我们对地方政府发债需要小心的地方。毕竟,尽管表面上我们的地方政府已经是独立了,可是,却还是有相当严重的依赖症的。
地方离自主发债还有多远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405/24/t20140524_28667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