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取消发审委?


该不该取消发审委?

 

  430日,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57次、第5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分别审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康新(中国)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据了解,在30日的发审会上,会稽山、依顿电子、康尼机电获通过,而康新设计工程未获通过。至此,意味着暂停18个月的发审会正式重启。

 

  据悉,继主板首次公开募股发审会召开之后,创业板IPO发审会将会在59日重启。随着主板与创业板发审会的陆续召开,市场对新一轮的融资大潮倍感忧虑。

 

  截至今年56日,已有273家企业披露招股说明书。根据笔者统计,自418日公布首批预披露企业名单以来,至今已公布了十一批IPO预披露企业的名单。结合具体的数据统计,平均每天有21家企业披露招股说明书。

 

  按照首发企业的审核流程,从接收材料到拿到核准批文,需要经过九个环节,分别为受理与预披露、反馈会、见面会、预先披露更新、召开初审会、发审会以及封卷、会后事项,最后获得核准批文。因此,颁布预披露企业的名单数并不代表最终获取核准批文的数量。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预披露企业的数量越多,最终进入发审会,甚至获取核准批文的比例就会越大。

 

  发审委作为新股发行上市前的最后一道关卡,它能否遵守严格把关的职责,将会决定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然而,近年来,企业造假、包装上市等恶劣现象频繁上演,发审委的把关能力倍受市场质疑。至此,该不该取消发审委成为近期市场热议的焦点。

 

  2000316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通知》,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体制开始由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2001317日,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正式启动。

 

  在随后的十余年间,在核准制度的运行模式下,发审委的权力几乎“被神化”。在发审委长期总揽大权的同时,其权力与责任并不匹配,从而导致了市场扭曲性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部分发审委委员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而这类中介机构与拟上市的企业间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于是,在此背景下,发审委行使权力时不可避免地偏向于中介机构等相关利益者,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却没有得到重视。

 

  近年来,绿大地、万福生科等上市企业的造假案件确实震惊了市场。然而,在上述存在违规造假行为的上市企业中,或多或少与中介机构存在着利益输送的关系。于是,中介机构并没有严格执行尽职调查的义务,或对拟上市企业的违规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企业能够顺利上市,中介机构也获取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事实上,在更多的时候,当企业成功上市后,就会出现业绩变脸的问题。以国信证券保荐的隆基股份为例,2012411日,该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然而,在当年的一季度业绩报告中,却录得同比大幅下滑90.59%的业绩变脸记录,确实令市场感到恐惧。

 

  多年来,中国股市已然成为了造假企业的天堂,发审委有着无法回避的责任。长期以来,发审委的权力与责任并不匹配,配合违规成本低廉的市场环境,最终强化了企业造假的胆量。显然,这是市场扭曲性发展的现实表现。

 

  笔者郭施亮认为,取消发审委是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经阶段。不过,就目前的市场环境分析,取消发审委仍然不是最佳的时机。

 

  鉴于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概念,基本遵循的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与合规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严格的审核,阻碍了质量较差的企业发行上市。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仅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而对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投资价值等内容却没有实质性的判断。相比之下,注册制将大幅降低企业上市的准入门槛。

 

  换言之,如果没有强制退市、严格信披等相关配套措施的支撑,而盲目取消发审委,加速注册制度的全面铺开,必然会对市场形成很大的压力。

 

  因此,发审委尚有存在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分析,起码能够对垃圾企业形成一定的阻碍作用。不过,A股市场始终需要走上市场化的道路,由市场来决定企业的生死将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当然,在此之前,强制退市、严格信披等配套措施必须要跟上,否则就是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