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VI--宋联可


一、车间标志规范

1   编制说明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和文治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规范资料,征求各部门有关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会同和文治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2   标志的种类和用途

2危险标志:只安装于存在直接危险的地方,用来直观表明存在的危险。

2禁止标志:用文字或符号的描述来表示一种强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种行为。

2警告标志:通过文字或符号来表示危险,表明要注意安全或来表明危险属性。

24安全指示标志:用来指示安全设施或安全服务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处给出与安全措施相关的主要安全说明和建议。

2方向标志:用来指示正常和紧急逃逸出口、安全设施和服务位置及洗手间的方向。

2信息标志:用于指示出特殊属性的信息,如电话间、仓库、停车场等。

2强制性行动标志:用于表示必须履行某种行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如必须带安全帽、穿戴防护服等。

2消防标志:用于指明消防设施的位置以及表明如何使用这些消防设施。

 

3   标志的设置规范

3所有标志不管是从制作材料、文字油漆、悬挂摆放位置都不得给人体造成伤害。

3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准确,而且对于观察者要清晰易读。

3标志应放置在与标志内容针对性有关的位置,位置要明显、明亮,便于观察。

3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标志应被牢固安装,保证其自身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不可随便拆除或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起到更好地警示性作用。

3对于显示信息已经无用的标志在征得相关部门确定后应及时拆除,避免给观察者造成误导,这对于特殊的警示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为重要。

3一般的标志都不应放置在移动的物体上(例如门),因为位置的变化会造成辨认模糊。

3不论是附着式、悬挂式还是柱式的标志都必须保证其端正,不得歪斜不正。

3当标志被放置与墙上或者其他附着体,标志的底色须与附着体颜色形成对比色。

3消防标志的规范见《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志设置规范》(详见第三部分)。

310 安全标志(除消防标志)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标志》(GB 2894)(详见附件一)。

311选用标志时,尽可能选用文字辅助标志,详见《安全标志》(GB 2894)的45

312 《安全标志》(GB 2894)中45的标志,一般标志尺寸建议采用30cm×40cm

313 《安全标志》(GB 2894)中4144的标志,一般标志尺寸建议采用30cm×30cm

314 小标志,尺寸建议采用高为63cm

315 长方形标志,尺寸建议采用40cm×20cm

316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标志,尺寸建议采用70cm×100cm60cm×40cm两种。

317 在标志远离指示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318 一般情况下,标志(除消防标志)设置离地180cm,即标志下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80cm

319 特殊情况下,标志(除消防标志)设置离地140cm,即标志下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0cm

 

4    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4为了有效发挥标志的作用,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对其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如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修理。

4经常向员工宣传标志的规范,加强员工时刻观察标志和注意安全的意识。

4依据标志的情况定期更换标志,以便发挥良好的作用。 

 

二、消防器材及消防标志设置规范

1   编制说明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和文治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规范资料,征求各部门有关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会同和文治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2   消防器材设置规范

2消防器材设置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详见附件三)。

2消防器材设置应该遵从安全第一原则。

2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移动。

2消防器材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2消防器材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2消防器材的铭牌必须朝外。

2在不违反《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的前提下,设置在同一地点的消防器材应尽可能样式统一、规格统一,消防器材设置应达到整齐、统一、醒目的目视效果。

 

3   消防标志设置规范

3消防标志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详见附件二)。

3选用标志时,尽可能选用文字辅助标志,详见《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的36

3《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中36的标志,一般标志尺寸建议采用30cm×40cm

3《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中3135的标志,一般标志尺寸建议采用30cm×30cm

3小标志,尺寸建议采用高为63cm

3长方形标志,尺寸建议采用40cm×20cm

3在标志远离指示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3一般消防器材,其标志设置在该消防器材正上方,离地140cm,即标志下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0cm

3较高的消防器材,其标志设置在该消防器材正上方,离地180cm,即标志下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80cm

 

三、车间现场垃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现场管理,维护现场干净、整洁,实现垃圾有效处理和回收利用,为公司降本创收,特制定本规定。

 

2   管理内容

2根据垃圾的性质,将垃圾分为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具体分类,各部门(单位)依具体情况划分。

2在生产现场,不可回收的工业垃圾用黄色料箱(桶)放置,可回收的工业垃圾用绿色料箱(桶)放置,生活垃圾用蓝色料箱(桶)放置,并且料箱(桶)上必须印有“不可回收工业垃圾”、“可回收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字样。(参见《南京和文治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

2危险品垃圾用红色箱(桶)放置,并且料箱(桶)上必须印有“危险品”字样。(参见《南京和文治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

2乳化液、油脂用白色箱(桶)放置,并且料箱(桶)上必须印有“乳化液”、“油脂”字样;料头和铁屑用黑色箱(桶)放置,并且料箱(桶)上必须印有“料头”、“铁屑”字样。(参见《南京和文治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

2严禁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将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放入相应颜色的料箱(桶)内;严禁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混放,将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放入相应颜色的料箱(桶)内。

2对垃圾箱(桶)实行定置管理,并制定垃圾箱(桶)定置图。

2各部门(必须)保持垃圾箱(桶)及其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2垃圾箱(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清倒、专人检查,严禁垃圾超高放置和外溢。

2垃圾在清运过程中不得洒落,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清倒。

210 垃圾箱(桶)渗漏的应及时维修。

211 垃圾箱(桶)损坏的,需及时维修。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

212 办公室垃圾也必须分类清运,严禁将分类后的垃圾混合清运。

213 各部门(单位)必须对垃圾箱(桶)进行编号,并建立垃圾箱(桶)台帐。

214 部门(单位)申请制作垃圾箱(桶),图纸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为其制作。

215 生活垃圾箱(桶)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统一采购。

 

 

和文治垃圾箱

 

四、工具箱管理指导原则

1、工具箱的摆放要有利于车间操作的便捷,不得妨碍操作的流畅。

2、工具箱的摆放须在工作台附近,距离不宜过远。

3、同类工具箱要统一规格和颜色,并且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改变位置,除非改变位置后更有利于现场工作的便利。

4、工具箱应统一管理,在工具箱的门内部左上角贴上箱内物品清单。

5、工具箱应区分生产工具类箱和生活用具类箱,不得将两者混同。

6、保持工具箱的清洁和完整。

 

 

和文治可拆卸式工具箱

 

五、宣传栏类管理规范

1、车间内的宣传栏要统一设计规格和样式,统一摆放于没有安全隐患、不妨碍车间生产和运输的位置。

2、宣传栏内容应及时更新,内容的更新须有专门负责人。

3、保持宣传栏的清洁和完整。

4、宣传栏的位置应固定,不便随意更改,固定要稳,本身安全。

 

 

和文治车间内贴墙式宣传栏

 

 

和文治车间内立式宣传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