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察枪支走火致死村民有何警示意义?


云南警察枪支走火致死村民有何警示意义?

最近一段时间,云南警方公务似乎有点不太平,其干出的那些事儿总是被坊间争议不断。

继云南特警12枪毙命镇雄访民方九书之后,曲靖罗平县劝架村民陈学理又被公务警察枪支走火4枪致死。

这两个人,一个因冤上访,一个劝架而亡,无挥刀舞枪,乱杀无辜之状,只因上访,只因劝架,就倒在警察公务的枪口之下,其教训深刻啊!

人死了,白死也就罢了,但其灵魂因尸首被抢,也还要继续遭罪,真是太寒碜人了。

一个村中劝架的,又怎能阴差阳错地撞到警察的枪口下?

现场目击村民称,陈学理被一稍胖的民警和戴眼镜的民警拖到面包车附近时再次发生争执,随即两民警把陈学理按倒在地,“戴眼镜的民警从腰上拿出枪指着陈学理的头。陈学理则回应‘你咯是要拿枪打死我’,两三秒过后,一声枪响,让在场的人惊呆了。”村民发现,戴眼镜的民警说话正常,也没有闻到他身上有酒味。

死者亲属李乔香说,姐夫陈学礼到村子里一村民家去做客,看到警察与一村民发生争执,上前劝架,没想到该警察非但不听劝说,反而一把抓住陈学礼的衣领,掏出随身佩戴的枪支,用枪抵在姐夫的头上吼道:“哪个叫你来劝架的?信不信,我一枪把你打掉!”“听到该名警察这样说,陈学礼说‘我就不相信,你敢开枪打死我’,结果话还没说完,这名警察就将他拖到旁边的地上按倒,对着其胸部‘啪啪’就是两枪。

枪就这样响了,人就这样死了,曲靖罗平政府新闻办的通报又是怎么说的呢?

对此,罗平县政府新闻办、曲靖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两份通报皆称,系民警枪支走火致人死亡。

好一个“系民警枪支走火致人死亡。”如此枪支走火,充其量只能算一个公务过失,由此也就可以开脱罪责,而不用再一命偿一命了。

没有遭到暴徒安全威胁,没有发生暴徒乱杀无辜,而就把人家按倒在地,拿枪对着人家的头,并在言语的冲撞顶牛中开枪伤人,这能算是过失性的枪支走火吗?你一个公务的警察,动不动就拿着枪顶着人家的头,是人家威胁到你的安全,还是你威胁到人家的安全?对付正在乱杀无辜或有乱杀无辜苗头的暴恐分子,你不用警告,抬枪毙命,这才是真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这才是人民警察应该做的事。而一个劝架的村民,一没有挥刀舞枪乱杀无辜,二没有挥刀舞枪威胁到你公务警察的安全,你干嘛能用枪随便打死人呢!你动不动拿着枪顶着人家的头,人家说你不敢,你就动起真格的了!如此用起枪来,还有个王法吗?

打死了人,还口径一致地通报出一个“系民警枪支走火致人死亡”的理由来,这岂不是在“高估”、侮辱老百姓的智商!

如此草菅人命,这对当下老百姓的上访维权、对上理论,可谓是“警钟长鸣”啊!

当下,中国的反暴恐正处在一个多发、频发的时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各地的反暴恐演练更是紧锣密鼓地开张起来。前几天曝光的浙江反暴恐演练,上访民、拆迁户……一干人等赫然成了反暴恐的对象。反暴恐成了反上访民、反拆迁户……上访民、拆迁户啊!千万别冲动,冲动是魔鬼!千万别抄家伙抗拆,千万别过激言论冲撞!一抄家伙、一过激言论,就可能被警察公务的枪支走火击中毙命,死了也白死,白白搭上一条性命,不值!须切记!这可能就是这起云南警察枪支走火致人死亡一案的最大警示意义吧!

警察伤人系枪支走火,如此公务惹不起,还是不吱声、缩缩头躲起来吧!

在上历史课的时候,我们都知道国民党反动派枪击暴动的农民是赤裸裸的“白色”恐怖!而如今,这个在警察枪支走火中毙命的云南村民又算什么呢!

2014年6月2日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