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沪昆高速特大爆燃悲剧应该追问谁?


 “7.19”沪昆高速特大爆燃悲剧应该追问谁?

 

媒体报道称,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段1309km处由东往西方向,一辆装载可疑可燃液体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贵州的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辆车烧毁,已确认43人遇难,仅大客车中就有41人。

面对这样的悲剧,任何良知未泯的国人都无法释怀。诚然,我们可以在灾难之后,众志成城,及时有效的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最大可能的帮助,但再多的物质也无法挽回生命的逝去和对遇难者家属精神上的伤害。因此,我们更应该做的是追问这期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没错,以及有不少总结了很多这期事故发生的原因,比如“事故直接原因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小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此外,客车本身没有接驳运输,停车休息没有落实。偶然因素最终促成了这起事故——事发前一个半小时的一场交通事故引发高速公路的堵塞,闽BY2508停车等待,后面未及时刹车的小货车撞上客车并引爆化学品”。关于这些原因已经有了太多追问,在此无需累述。而我更关注的是,这辆非法改装的小货车是如开上高速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显然,严格按此规定,引发悲剧的小货车是无法上路的。不幸的是,这辆小货车顺利上路并最终引发悲剧。我们不禁要问,也必须要问,这辆小货车得以行驶在高速路上,是因为得到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还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玩忽职守放任上路?

无论是哪一种,或者是两者都有,当然都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如何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沪昆高速特大爆燃悲剧再次警醒我们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但当我们驾车在高速路上奔驰时,擦肩而过的或许正是一辆超载的货车,他们和那辆违规搭载危险化学品的小货车一样,都是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不稳定炸弹。只是,这样的车依然每天上路,而我们看到的更多不是在起点设卡阻止它们上路,而是在终点设卡对它们罚款。

或许,这才是这场事故最应追问的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