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严格控制各地举办节会活动,此举深得民心。但还是有些节会活动流于形式,落入俗套,费力花钱还不讨好。
地方政府一掷千金在所不辞,美其名曰扩大影响,提升城市形象,大美则祭旗弘扬民族精神,大爱促进炎黄子孙同心爱国、维护统一。
实际效果呢,投入产出呢,没人评估。
也许你说社会效益不好评价,尤其是即期效用,难以出现显效。你还可以辩解说,长期效用无法估量。
但老百姓心里有数,官员们自己有数,捏着鼻子哄眼睛,劳民伤财要不得。
这类节会活动能否再精简呢?要么取消一部分活动,要么减少活动的频度,比如两年一次,五年一次,十年一次?其它年份由老百姓和真正的企业自主去搞。
政府则把省下的钱用在刀刃上,发挥文化的实在效果,真正为民谋利,为国图强。
这是一类文化,目前在中央的严格控制下,各地有所收敛,但还不理想,需要再下紧箍咒。
习近平发表的《办节要降温》(浙江日报2004年5月28日“之江新语”)指出,办节“过多过滥则会适得其反”。他从当时浙江省的实际情况看,认为“办节要降温”。他说:“有的节庆活动,在热热闹闹的歌舞晚会中开场,在各方来宾的迎来送往中结束,铺张浪费严重,既无很好的经济效益,又无明显的社会效益。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且还造成一些安全隐患。”可谓一语中的。
还有一类所谓文化,其实也该加以限制甚至喝止,那就是各省市兴师动众倾囊打造国家级省级的评奖文艺节目。
评奖本无错,高雅也无罪。问题是,非要这样在国库里动用大把大把的钞票撒向太空吗?这些美爱价值又有多少成分深入人心,化作动能?
这是人民的血汗钱啊,不是你个人的工资奖金,不是你企业的广告促销费用。
我常常看到许多农民工晚上聚在广场望着城里人跳舞,或者在某个地方围着看电视,就不禁想起那些舞台上的巨奖节目,与人民群众多有距离。
不错,城市居民也是人民的一部分,但就是城市居民,又有多少人在享受评奖节目的美食大餐?因为那些巨奖节目,往往投资大,场面大,无法维持经常性的演出。
也不错,你这个文化部门或者地方政府的文化工作者也是人民的代表,美化叫做人民的公仆。但你花这个钱,人民举手了吗?人民代表同意了吗?往往是财政预算大类控制,落脚到小类项目则是失控的,结果争取评奖的文化节目其开支流于泛滥。
还有居心不良的官员为了政绩,不惜公款公关,打通关节争取节目大奖。这就有些违纪违法的嫌疑了。
早在十多年前,习总书记就有关这方面的评论。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的习近平,针对此类现象写了一篇《文化产品也要讲“票房价值”》的文章(见浙江日报2003年7月20日“之江新语”) 。
习近平写道:文化产品不能故作“清高”,不屑于讲“票房价值”,不能再走创作—获奖(省优、部优)—“搁”优的老路了。
接着,习近平语重心长地阐释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绝大部分都要进入市场。文化产品只有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消费,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的宣传教育功能,达到以优秀作品鼓舞人的目的,这就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所在。有市场的文化不一定是先进文化,但没有市场的文化更难讲是先进文化。没有市场,作品给谁看?宣教功能怎么发挥?先进性又体现在哪里?
在文章的最后,习近平强调认为:先进的文化产品,应当既体现先进性,又能体现群众性;既不“趋利媚俗”,又不远离市场、忽视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与产业属性是一致的,占领市场与占领阵地是一致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是一致的,文化产品的先进性与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是一致的。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创作和生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文化产品,去占领市场,赢得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
回想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话语,我对中国文化未来的发展走向特别是文化产品的实在效用充满信心。
但惯性犹在,任重道远。从思想认识上端正态度,从运作能力上提高水平,我们一起努力吧!
办节和评奖类文化产品该讲实在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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