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商榷的干部任用新思路


  值得商榷的干部任用新思路

   贺永顺



  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2014版的《干部任用条例》,与2002版的《干部任用条例》相比,这一条例有很多的改变,如不再提倡“凡提必竟”,民主推荐地位下降,收紧破格提拔,更加突出好干部,等等。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改变的本意是好的,大多是基于前一段时间选人用人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但这些改变中的某些新思路是值得商榷的,特别是不再提倡公开选拔或民主推荐地位的下降。

  古人说“治国必先治官”,治官的首要环节又是选官。如果官都选不好,后面的治也基本谈不上。所以说,选官不仅是治官的第一环节,而且也是治官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选贤用能这个重大问题,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用人制度。如荐举制度、察举制度、世袭制度、科举制度、征辟制度等,到了后来还有捐纳制度,说白了就是明码标价,捐多少银子就可以土封一个多大的官。

  在所有这些用人制度中,科举制度最受推崇,坚持的时间也最长,这项制度甚至传到了西方国家,成为西方文官制度的鼻祖。科举制度最大的成功不在于其考试的内容,而在于其公开竞争的选人用人形式,所以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科举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一千多年,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当然科举制度也有其明显的局限,一是考试的内容到了后来越来越八股化,也越来越脱离社会实际需要,特别是与现代文明严重脱节;二是科举制度只是解决了官员入门关,而对于知识分子成为官员之后的晋升问题没有解决,中国官场千百看来的积弊主要在于官员如何晋升方面,基本上没有一个稳定的制度,人为的色彩非常严重。

  对照下来,我们今天所讲的选人用人上的困难,应该主要是官员如何晋升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从东西方的用人实践来看,最根本的办法其实就是两点,一是公开,二是竞争。如果公开了,特别是用人的标准公开了,就可以避免潜规则,就能够受到监督,就可以减少黑箱操作,那些很多见不人见不阳光的东西就可以消除。竞争则体现了选人,理论上符合岗位要求的肯定不止一个人,那么就存在择优选拔的问题。

  公开竞争除了能选到好的人以外,更重要的是还能对其他人形成示范效应,让整个社会人才按照用人者的原则和思路去完善自己,真正能起到“用好一个人,带动一群人”的用人效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02版的《干部任用条例》提倡公开选拔,笔者认为体现了一个非常正确的方向,这个方不仅向体现了公开透明,而且体现了择优选选拔。

  当然,由于中国的歪嘴和尚太多,将这本好经念歪了的确实有,正如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制定者指出的,公开选拔的范围因做秀而扩大,选一个处长确实根本没有必要到全国去,其实在内部基本就可以了,顶多扩大到本行政区范围内就可以了。此外,公开选拔过于强调书本知识的考试,其实从来没有说公开选拔非得要考试,但是这么多年以来确实基本是考试,而且考得内容与岗位要求根本搭不上边,结果造成能考试会考试的干部比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上升的快,这当然不合理。

  我们不能将公开选拔中存在的问题归咎于公开选拔本身,更不能因为这些存在的问题就全盘否定公开选拔制度。如果是这样,这就是典型的倒洗澡水将孩子也一起倒掉了。我们做过这样的事情是何其之多!

  我们很多人一方面对制度改革求全责备,表面上是追求所谓的尽善尽美,其实到最后却是借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抵制任何改变,这样做的原因在根本上其实都是维护某一些人的利益。我们真正要做的是坚持公开竞争的用人方向,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完善这样的制度,特别是对那些故意钻新制度空子的人或故意借新制度打自己算盘的人要坚决抵制,可以明确规定什么样的人才需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进行选拔,选拔的方式也可以不限于考试,等等。只有这样才是正确的方式,否则我们就是上了这些人的大当!

  干部任用过程中的另一个关键是少数人选人还是多数人选人的问题,这就是干部选拔作用中的民主问题。民主并不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东西,民主的过程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让更多的人参与选拔任用干部。在理论上,一个人很容易会出现感情用事,而几个人一般就不那么容易了,如果是更多的人则会比较趋向于公正。

  现在几乎是人人都承认民主是个东西,但是因为我们中国人几乎没有民主的传统,所以对待民主总还是那么半信半疑,特别是在民主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情况下。看看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的制定者是如何理解干部任用中的民主的,他们承认民主推荐是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是什么样的问题呢?主要是存在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甚至拉票贿选等现象,还有部分党组织被推荐票绑架,过分看重票数,简单以票取人,一些领导干部因怕丢票,不敢担当,当老好人。

  这些用来质疑民主推荐的一堆问题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仔细斟酌一下很多所谓的问题是站不住脚的。除了拉票贿选是坚决予以制止的以外,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完全可以理解,甚至是完全正当的,投票人当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只要他们的利益、感情和导向是正确的,更为关键的是如果不让群众投票,而只让少数上级领导的票成为关键票,难道就不会出现利益票、感情票和跟风票了吗?!实践早已证明,如果让少数人来投票,这些问题肯定会更加严重,甚至成为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平台,看看中国的历史一切都很会明白。

  至于说因为民主推荐就不敢担当了,就会出现老好人了,这更是滑稽之谈。在理论上,如果搞民主推荐,候选人出于理性肯定会希望让所有人都满意,也就是出现所谓的老好人现象。然而在现实中,面对很多群众时老好人其实是很难做成的,与只让少数上级领导满意相比,让更多人都能满意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正是民主制度设计的高明之处。所以说,不是民主推荐容易导致不敢担当的老好人,恰恰是民主推荐制度才能有效避免阿谀奉承之徒。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大群群众的眼睛而且是公正的。糊弄一个人很容易,糊弄一群人就很困难,少数人选少数人才最容易出大问题,这早已被干部任用的实践所证实。至于担心部分被党组织被推荐票绑架则根本让人看不懂了,如果是公开公正的民主推荐,党组织为什么要怕被绑架,难道还想强奸民意不成?如果是有人弄虚作假,那就查他个水落石出就是了,更谈不上被绑架。说穿了,还是不相信群众的眼光,而更相信少数领导个人的判断,或者干脆说有人想瞒着群众干坏事。这也是典型的叶公好龙,天天讲要走群众路线,却又总害怕群众的意见与自己不一致!

  治国要治官,首先是选好用好人,方向一定是公开、竞争、民主,这个是不能动摇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大方向下,不断地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才是持续改革创新的正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14版《干部任用条例》中的新思路真得应再斟酌一下。其实中国今天的任何改革都不应如此,千万不能今天一个政策,明天发现了一点问题就又推翻重来,总是在根本方向上反复折腾,这样的改革永远也不可能成功,甚至还不如不改,否则问题就会越改越多,本来简单的事情也会弄得越来越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