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塔斯曼的三大特点(三)
第三是高额投资回报
贝塔斯曼CEO托马斯·米德尔霍夫被迫辞职的重要原因,是在企业使命上的分歧。托马斯·米德尔霍夫大胆改革,引进新产业、新技术,使贝塔斯曼在业界名声大噪。但是,贝塔斯曼董事会不同意托马斯·米德尔霍夫让贝塔斯曼在2005年上市的计划,认为这是有悖于 “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使命。托马斯·米德尔霍夫是1997年被任命为贝塔斯曼CEO的,这位被外界誉为“传媒业界年轻有为的天才”,同美国在线公司的投资交易是他的得意之作。贝塔斯曼原来打算和微软合作,在欧洲进行一个网络风险投资项目。托马斯·米德尔霍夫力排众议,挑中了凯斯的美国在线公司作为投资对象。由于托马斯·米德尔霍夫准确把握了时机,在网络股高涨到顶点的时候将股权卖还给美国在线,贝塔斯曼获得了超乎寻常的投资回报,总共赚取了80亿美元。但是,许多贝塔斯曼的内部人士在心服口服地承认他在投资方面的才能的同时,认为他在管理方面并不够格。他们认为,托马斯·米德尔霍夫创造的利润大都来自收购、兼并之类的资产运作,而他在改进经营效率方面的工作几乎乏善可陈,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2002年年初,托马斯·米德尔霍夫将公司专门出版学术刊物、文集的一个部门卖掉了。尽管该部门一向被视作是利润和好著作的完美结合,出售时依然在盈利,但在托马斯·米德尔霍夫眼里,它和自己理想中的媒体娱乐公司不甚合拍,贝塔斯曼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大众刊物上。此举招致很多人的非议,董事会虽然没有在行动上阻止,但是对此给予了“保留意见”。双方的冲突随着贝塔斯曼的上市问题进一步激化。2001年,托马斯·米德尔霍夫为集团上市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获得RTL电视频道的控股权,贝塔斯曼将25%的股份让给了比利时的GBL投资集团作为交换。如果公司在2005年上市,届时GBL可以卖掉这些股份。按照托马斯·米德尔霍夫的设想,为了让公司的运作更加现代化,加强公司的股票流动性,从而提供公司股票的投资潜力,并为将来扩张所必需的融资提供便利,莱恩哈德·摩恩家族应当将其在贝塔斯曼拥有的75%的股权抛售掉。这显然是莱恩哈德·摩恩家族不能容忍的。莱恩哈德·摩恩家族的75%的股权当中,有57.6%是通过贝塔斯曼基金会持有的。他们成立基金会,固然有部分目的是在于进行慈善活动,但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写成白纸黑字的重要意图:保证“公司的连续性”。取代托马斯·米德尔霍夫担任贝塔斯曼CEO的是冈特·西伦,他在贝塔斯曼已经忠心耿耿的工作了20年。贝塔斯曼将很可能会逐渐关闭那些盈利不稳定、或者亏损的部门,重新回到四平八稳的道路上,重新变成一个掌控着地区市场的沉默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