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美美”,大家都病了


 围绕“郭美美”,大家都病了

对于中国人来说,8月份真是“开局不利”了。 8月1日,台湾高雄燃气爆炸事件,已造成25人死亡、267人受伤,另有2名搜救人员失踪。8月2日,江苏昆山一工厂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已致75人死亡、185人受伤。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境内发生6.5级地震,目前已造成398人死亡。

可就是在这么一件件重大灾难面前,今天包括人民网、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以及博客、微博关注的焦点却是一个高级“卖淫女”。

早上打开网页,有关郭美美的消息是铺天盖地而来,什么“郭美美被刑拘,涉嫌赌博及多次性交易”、“揭秘郭美美案:多次性交易,一次数十万”、“郭美美: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干爹’王军自称后悔: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郭美美对红会事件道歉:我想还红会一个清白”等等。而这些“狂轰滥炸”的消息,多数来源于新华社,而央视播出的超长新闻,也有郭美美素颜戴着眼镜,戴着手铐的画面。而新华网、人民网及各大商业网站,均在显要位置以大黑体字甚至头条突出郭美美的相关新闻。

毫无疑问,中国媒体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从今天的微博首页推荐的话题看,有关“郭美美”的内容就有两个,目前“红会:还我一个清白!你还信他们吗”已有55万条;“官媒集体起底郭美美:赌博+性交易”已有28万条,而“云南鲁甸6.5级地震已致398人遇难”却仅有26万条;持续多日的“昆山爆炸已致75人遇难家属寻亲”也仅有105万条。而笔者早上也连发3条有关郭美美的微博。

不难判断,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网友,其实也都病了。

郭美美原本就是一个学习成绩不够好的淘气小女孩,只是乐意用肉体做交易才混迹于一帮无耻的富商之间。王某不但每次都给她5万包养费,还给她240万用于买车,令人难以相信。另一男子为了与郭美美达成性交易,不但支付其5万元人民币定金,交易时支付了30万元港币,分手后还给郭美美汇去11万元人民币。而更有甚者,郭美美称“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养我的,还有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的”。不就一个“卖淫女”吗?怎么会有这么高的身价?连杨锦麟老先生都发微博调侃道:有网友呼吁:有关部门一定要彻查郭美美身后的嫖客们,并以哄抬物价破坏市场秩序罪重惩。

很明显,这些“嫖客”都病了,且都病得不轻。

有意思的是,据说是被郭美美“黑”了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姚立新及时发声:“我们希望,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仅还红会一个清白,同时也给全社会一个重塑诚信体系的机会。”

可综合今天新闻披露的内容,似乎郭美美与她“干爹”王某仅为包养关系,王某每次都给5万包养费,还给她240万用于买车。同时,郭、王二人均非红会人员,“红会事件”属无中生有。可既然如此,红会作为正部级单位,怎么会放任这样一个靠“卖淫”为生的“妖孽”兴风作浪长达三年之久,弄得红会“灰头土脸”不说,还几乎切断了所有赞助来源,连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也曾承认“红十字会”名声不好,并以“黑十字”来形容现状。而置身事外的笔者,在去年还撰文《重查“郭美美”,红会不该投鼠忌器》,对此感到不解。

现在看来,三年来红会一直都在病中。如今,郭美美“想还红会一个清白”,红会发言人就“希望还红会一个清白”,未免显得过于幼稚。因为没有“郭美美事件”,红会的形象就一定好吗?就这一点看,红会仍处在病中。

媒体、网友、嫖客、红会病了还不算,我们的司法机关也病了。从央视长达13分钟的新闻看,竟然有警方做笔录,郭美美直面镜头侃侃而谈的画面。不要说郭美美目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即使她最终被判有罪,也有权不被媒体公开自己的面部。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早在199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中就有明确规定:严禁将死刑罪犯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和其他违法人员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或变相游街示众。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也有规定:囚犯被送入或移出监所时,应尽量避免公众耳目,并应采取保安措施,使他们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视或宣传。

而办案人员还将郭美美“生父曾有诈骗前科;大姨母曾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母亲长期开设休闲娱乐中心”等家庭信息披露出来,颇有“文革”期间深挖反革命分子,或入党、提干时的“政审”味道。

不难看出,今天围绕郭美美,我们大家都“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