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邵阳市社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统计局社会统计工作。主要是人口统计、劳动统计、人口与劳动力调查、社会统计、科技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监测统计等。

二、考核周期

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起止时间为上年121至本年1130日。

三、考核内容

(一)人口统计。

人口年报、人口分析。

(二)劳动统计。

劳动定报、年报;劳动分析。

()人口与劳动力调查。

调查情况;数据上报情况。

(四)社会统计工作。

考核各地区社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统计分析、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基础建设和其他社会统计相关工作。

(五)科技统计工作。

考核各地区科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科技综合统计年报、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年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定报、统计分析、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基础建设和其他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六)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考核各地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三经普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清查确认、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增加值核算、统计分析、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基础建设和其他文化产业统计相关工作。

(七)妇女儿童统计工作。

考核各地区妇女儿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年报、统计分析、资料整理、信息报送、两纲监测、基础建设和其他妇女儿童统计相关工作。

 

四、评分标准

()人口统计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内容分配。考核不符合要求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逐项扣分,直至扣完。

1.人口统计报表工作(50分)。

1)按时上报本级年度主要人口数据(30分)。迟报一天扣1分,每发现一笔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2)按时上报数据说明(20分)。数据变动幅度超出常规而没有说明缘由、数据多次修改上报等情况,视严重程度扣分,扣完为止。

2.分析研究工作(40分)。

全年统计分析报告1篇。

3.其他工作(10分)。

1)按时上报全年工作总结(5分)。

2)按时完成省局和市局各项临时性工作(5分)。

(二)劳动统计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酌情逐项扣分,直至扣完。

1.报表报送情况(70分)。

1及时性10)。季报和年报均按制度要求按时上报10分)。迟于规定上报时间,一次扣2分。

2准确性30分)。认真开展对基层数据的审核,及时反馈查询情况(10分)。季报和年报数据均符合制度规定经审核未发现逻辑性和技术性等差错15分)。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更正差错不扣分。否则每错一笔扣1分。凡出现不符合制度要求的计量单位等方面的错误扣2分。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逐级对数据进行验收(5分)。

3简要文字说明20)。报送季报同时附有简要说明5)。认真进行劳动工资年报数据的评估和工作总结,在315日前提交年报对比表、数据质量评估和工作总结报告(各5分共15分)。

4)报送基层名录库(10分)。按规定时间维护、审核、报送基层名录库(10分)。

2.统计分析(20分)。

基础分20分,要求全年在本局编印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统计分析报告1篇。

3.其他工作(10分)。

1)按时上报全年工作总结(5分)。

2)按时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5分)。

(三)人口与劳动力调查考核计分办法。

先分别计分,再按人口调查、劳动力调查各占50%汇总。

1、人口调查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满分为100分,按考核内容分配。考核不符合要求的,酌情逐项扣分,直至扣完。

1)本局领导重视,局会议或文件布置此项工作;局领导或分管领导下到抽中点检查指导工作;责任人员及时调度掌握抽中点情况(10分)。

2)按时完成抽样框资料的复核、变更、整理上报,抽样框经审核无误(10分)。迟报一天扣1分,每发现一笔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3)按要求聘请调查员并进行调查员业务培训(10分)。

4)按时上报摸底数据(20分)。迟报一天扣1分,每发现一笔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5)按时完成数据处理并按要求格式上报(30分)。迟报一天扣1分,每发现一笔差错扣1分,扣完为止。

6)按时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5分)。

7)按要求完成并上报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评估报告(10分)。

8)按时完成上报本级人口变动抽样工作总结(5分)。

2劳动力调查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满分为100分,按考核内容分配。考核不符合要求的,酌情逐项扣分,直至扣完。

调查的组织和培训 (15分)。1)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及时调度抽中点的情况,并下抽中点检查工作情况(5分)。(2)按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向被调查户发放《致调查户一封信》,调查员统一佩带调查员证件(5分)。(3)按要求选调调查员并进行培训,及时上报调查员信息库(5分)。

现场登记和数据报送(50分)。1)认真组织样本核实工作,准确反馈样本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样本清单,样本清单文件格式规范,信息齐全准确,调查样本与样本清单信息一致(15分)。(2)按时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对调查员入户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对调查表进行抽查,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表(20分)。(3)做好调查表编码、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做到格式规范,数据准确,按期上报。一次验收合格(15分)。验收审核通不过一次的根据错误量酌情扣分;延期报送数据的,每延期一天扣2分。

数据评估和数据质量(35分)。1)做好劳动力调查数据评估工作,及时上报数据评估报告(15分)。(2)完成劳动力调查的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5分)。(3)市局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后有质疑的,要深入调查小区了解实际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按时反馈市局(15分)。

(四)社会统计工作评分细则

设总分100分,以统计分析40分、资料整理20分、信息报送20分、基础建设和其他相关工作20分进行考核,得出社会统计工作评分。

(五)科技统计工作评分细则

设总分100分,其中报表工作72分、统计分析13分、创新性工作5分、基础工作5分和其他工作5分。

1.报表工作(72分)

1)企业科技年报(25分)

A.报送率(2分)。在报送截止时报送率要求达到100%,少报一个单位扣0.2分,扣满2分为止。

B.验收率(2分)。在验收截止时验收率要求达到100%,少报一个单位扣0.2分,扣满2分为止。

C.联网直报率(3分)。联网直报率达到省局规定要求的不扣分,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13分。

D.准确性(18分)。数据不出现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否则错一笔扣0.3分(含连带错误),扣完为止。

2)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定报(47分)

A.名录整理(5分)。新进企业每半年调整1次,分别在225825前上报。退出企业每年调整1次,在每年225日前上报。名录因数据质量问题,出现无法导入和指标错误,每个错误扣0.2分,扣完5分为止。

B.13季度报表工作(每季度10分)。报送率(每季度1分)。在报送截止时报送率要求达到100%,少报一个单位扣0.1分,扣满1分为止。验收率(每季度1分)。在验收截止时验收率要求达到100%,少报一个单位扣0.1分,扣满1分为止。联网直报率(每季度2分)。联网直报率达到省局规定要求的不扣分,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12分。准确性(每季度6分)。数据不出现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否则错一笔扣0.2分(含连带错误),扣完为止。

C.4季度报表工作(12分)。报送率(1分)。在报送截止时报送率要求达到100%,少报一个单位扣0.1分,扣满1分为止。验收率(1分)。 在验收截止时验收率要求达到100%,少报一个单位扣0.1分,扣满1分为止。联网直报率(2分)。联网直报率达到省局规定要求的不扣分,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12分。准确性(8分)。数据不出现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否则错一笔扣0.3分(含连带错误),扣完为止。

2.统计分析(13分)

完成两篇科技方面的专题分析(分析要有统计局刊号),计13分,少写一篇扣6.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写一篇加2分。统计分析得到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被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内刊以及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和0.5分;被国家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两办采用的,每篇加1分。如一篇分析文章被多级采用(批示),按最高层级计分,不重复计分。考评时,需提供批示和采用稿复印件。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基础工作(5分)

规范企业、部门和乡镇统计工作,完善数据收集渠道,对企业、乡镇和部门进行数据质量检查评估等。

4.创新性工作(5分)

各地区在报告年度自行组织的一些富有创新性的工作。如开展课题研究,自行拓展统计业务范围以满足本局或当地政府需要等,有二项的计5分,每少一项扣2.5分;每多一项加1分。

5.其他工作(5分)

主要是国家和省、市统计局布置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含各类专项调查、数据收集任务等工作)。

(六)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评分细则

设总分100分,其中报表工作45分、基础工作30分、统计分析15分、创新性工作5分、其他工作5分。

1.报表工作(45分)

1)时效性(10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服务业财务综合统计报表上报、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即原核算系统核算的口径)报表上报的,计10分,迟报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

2)准确性(35分)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试行)》、《湖南省文化产业统计实施方案》和《湖南省文化服务业财务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三经普中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进行清查确认、审核标识,此项计15分,确认不到位的,将酌情扣分。对由相关专业收集、加工的相关数据进行评估,并对上年本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开展核算、相关文化产业业务量指标收集齐全的,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综合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好的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制定的核算方案核算的,并且与往年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数据衔接较好的计5分,否则酌情扣分。

2.基础工作(30分)

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安排了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对文化产业相关部门下发了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有关文件,加强了与文化产业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的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制度,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开展了文化产业基层法人单位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等调查工作,规范了资料来源、统一了计算方法,行业数据基础工作扎实,当地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旅游、信息等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和工商、税务等部门能及时提供文化产业统计的基础数据,并建立、完善了单位名录库,统计台帐、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齐全的,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和局内各有关专业积极支持配合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对待省、市统计局对各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文化和创意产业数据的评估,并根据审核评估意见,对统计数据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研并及时修正的,计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统计分析(15分)

根据文化和创意产业统计结果,撰写本地区文化和创意产业统计分析报告或专题分析在当地统计局统计资料(或其他刊物)刊出1篇的,计基本分15分;没有撰写的扣15分,每增加1篇加2分;得到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被国家、省、市级、县级政府内刊以及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和0.5分;被国家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两办采用的,每篇加1分。如一篇分析文章被多级采用(批示),按最高层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未正式刊出和以外专业资料为主的分析资料不列入本项考评范围。

4.创新性工作(5分)

各地区在报告年度内自行组织的一些富有创新性的工作。如开展课题研究,自行拓展统计业务范围以满足本局或当地政府需要等,有二项的计5分,每少一项扣2.5分;每多一项加1分。

5.其他工作(5分)

主要是国家和省、市统计局布置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含各类专项调查、数据收集任务等工作)。

(七)两纲监测统计工作评分细则

设总分100分,其中报表工作35分、评估报告及统计分析25分、建立数据库20分、基础和创新工作15分、其他工作5分。

1.报表工作(35分)

主要是妇女儿童状况综合年报。

1)时效性(5分)。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计5分,每迟报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2)准确性(30分)。报表整洁、清晰、质量好,不出现技术性和逻辑性错误的记25分,每错一笔扣0.2分,扣完25分为止。报表项目齐全无缺漏,指标项目无错填、漏填的计满5分,每错填、漏填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2.评估报告及统计分析(25分)

各地区在本年度内撰写妇女儿童终期评估报告(可分开写),同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特点、重点难点问题完成一篇统计分析文章,符合要求者计25分,未完成不计分,每增加1篇加2分。统计分析得到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被国家、省、市级、县级政府内刊以及报刊、杂志采用的,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和0.5分;被国家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两办采用的,每篇加1分。如一篇分析文章被多级采用(批示),按最高层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3.建立数据库(20分)

为加强两纲数据库应用管理,搞好妇女儿童统计数据存档工作,保证历史数据的完整性、延续性,各地区必须按要求建好数据库,完成本级和本监测周期内妇女儿童监测数据录入工作的计20分,未完成的不计分,部分完成的扣10分。

4.基础和创新工作(15分)

1)自行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一些创新性工作。如开展两纲监测统计及其他方面的课题研究,专项调查,拓展统计业务范围以满足本局或当地政府需要的,有二项的计5分,每少一项扣2.5分;每多一项加1分。

2)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负责对乡镇、部门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计5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3)单位领导重视,经费落实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计5分,经费列入常年预算计划加2分,当年未落实经费的不计分。

5.其他工作(5分)

主要是国家和省、市统计局布置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含各类专项调查、数据收集任务等工作)。

 

五、实施方式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由市统计局社会科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考核工作。

(一)加强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充分利用邵阳市统计信息网工作交流平台,及时交流各项工作情况和动态。

(二)各县市区要按时报送本年度统计工作总结以及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六、考核结果分类及数量设置

社会工作考核结果根据各地区考核总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3名,良好6名,其余为合格和不合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由邵阳市统计局社会科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社会统计工作考核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邵阳市统计局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