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蒂格勒论芝加哥学派


论芝加哥学派:评论  G.J.施蒂格勒  JPE. Vol.70, Issue 1 (Feb. 1962), p70-71  翻译 李华芳 (微博:@RU李华芳)

 

这是施蒂格勒对米勒的论芝加哥学派的一个评论,这一次碰到《施蒂格勒回忆录》,翻出了以往这篇翻译做材料。如各位正在写这本书的评论,或者仅仅是看这本书,也希望这个会为你的兴趣增多一项选择。

 

经济学家能形成一个派别的一定是他们对于一些重大的问题的看法是相似的,而且他们的观点一定和其他大多数经济学家的观点有所不同。此外,他们的观点是相互关联的:他们至少是从一个一以贯之的哲学立场出发,不管是伦理哲学还是科学哲学。如果成员中有与此不相关的不同观点,他们一般会甘当学生而不是一致同意。 

 

一个学术流派的观念很可能不是在于提供一个超过粗陋参考文献缩写的效果,而且它有一些不良企图:它引致一套一成不变的解决人类思想的方法——“古典学派”已经被绝大多数参考文献所证实。它也引致对于人与人之间不同观点的忽视,尽管这些不同可能非常重要并且相互关联。但是没有人能指责Miller教授用一种通用的语言试图对“流派”做出的定义,他是众望所归的。 

 

米勒提出了定义“芝加哥经济学家”的5个基本要素:  1、对经济运行中竞争的市场组织抱有广泛的兴趣。(“a polar position”意思是包括几乎所有的问题。——译者注)  2、强调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中肯和有用。  3、寻求理想市场与真实市场之间的平衡。  4、在生活的隐秘处和缝隙中应用经济学。  5、强调在实证经济学的发展中被忽视的一个因素“假设-检验”。 

 

但是我发现这几条相当令人困惑。如果一个经济学家使用新古典理论但是坚持用经验数据来检测这个理论,那么他怎么在“现实和理想”之间取得平衡呢?一个经济学家在人类生活的角角落落使用经济理论时怎么利用手边的工具使自己满足呢(米勒归结于流派的一种态度)?即使当观点相容,就像要点25描述的那样,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还是很难看出他们是如何补足思想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经济学家会接受要点2,就是新古典理论的有用性;也没有经济学家能反对要点4,在新的领域中应用经济理论——提供解释这些领域中的问题的理论;而且每一个经济学家都会接受要点5,理论的检验——尽管“假设检验”并不是一个十分恰当的措辞。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接受要点3,抽象和真实的认同,尽管这个要点实际上并不重要。米勒命名为“芝加哥人”的方法论并不是简单的融合。比较奈特、维纳、弗里德曼的著作以及这个方法论的实践者像西蒙、刘易斯和科斯等的东西——你就会看到他们完全不同。 

 

显而易见,经济学家们对经济活动中私人组织的竞争持有强烈的偏好(由此他们接受用适当的价格理论来解释大量的问题)。不管这个团体值不值得被冠以“芝加哥学派”的名义——它曾经是英国一个镇的名字——一个真正的芝加哥人几乎不会这么说。我怀疑这个学派中仅有1%的经济学家和芝加哥有点联系,但是确实有一些经济学家持“芝加哥学派”的观点,而这个在其他任何一个研究所都不多见。当然,那些私人经济的狂热信仰者从来没有在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中占据多数席位,但是在其他地方就另当别论了。对于从来没有在芝加哥授课的科斯,恐怕不是临时性的被称为芝加哥人;而保罗.道格拉斯在这里数十年了,却不被认为是一个“芝加哥人”,他被认为是随意使用“收入”概念的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 

 

不管怎么说,我与米勒教授的陈述根本不同的意见是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研究这个论题——那里是不是有一个叫做芝加哥的学派。他既没有描述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的统一也没有给出一个清晰合理的政策项目。他仅仅是简单概括了我的朋友弗里德曼的观点取而代之,而且他的梗概也是不完整的。如果我们认为影响是指更多影响思想而不是情感表达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弗里德曼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从来没有被芝加哥所忽视,但是我相信他在政策观点上的作为在别处比这里更有用武之地。如果要给他一个地理位置,这个做法可能是一个英语世界的先例,我建议把他称为伯克利-剑桥轴心的领导,这个更能确切说明他的影响所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