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到底属于谁的?


       一个国家的所有权到底归属于谁?绝大多少人的回答是:“归属于”全体国民。这个答案貌似正确,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荒谬的。因为无论从法理层面还是从“道义”层面来讲,一个国家的“归属权”是不是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国民意志,很多时候并不是国民说了算,而是极少数主政者说了算,却取决于实施这个国家的治理权的主体是谁,以及主权者实施的是怎样的国家治理机制。

封建帝制时期,虽然施行的是独裁政权,但大家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思是:整个国家就属于皇帝自个家的,普天之下所有人,都是给皇家贵族打工的,在那样的制度环境下,无论大臣还是将军,之所以兢兢业业、不敢怠慢,更不敢轻易徇私枉法,就在于谁都明白自己不过是皇帝老儿的打工仔,稍有不慎,不仅会丢掉饭碗,还可能搭上性命。可是,如果国家太大,就鞭长莫及,很难治理到位,于是偷懒的、荒政的,甚至造反的,就会难免。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不断演进,整个世界开始发生了社会制度的深层变革,逐渐推翻了封建帝独裁制专政的社会制度体系,开始向民主治理的社会形态演进。但遗憾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主流的民主治理的国家制度体系:一种是基于国民自由公平选举出掌控国家治理权力的政治集团,全权委托他们治理国家,实践证明,这样的政体及其实施的国家治理机制,是最廉洁高效的,这样的国家实质上是人民以自己的选票和意志,决定着国家的命运,这样的国家才真正属于人民,这样的国家的人民的“爱国热情”才不会被利用。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实施的是“民主立宪”政权构架,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对皇权历史文化及私有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充分实施民主的国家治理机制,从法律的层面界定了皇亲国戚不能越雷池一步。也就是说,皇家贵族把国家捐献给了国民,国民则可以把他们养起来。

而另一种社会形态则是:国家治理的权力被少数强权政治集团掌控,他们虽然会以人民的名义治理这个国家,但前提首先是保障自己政治集团的统治权和利益不受侵害,也就是说,国家公民虽然不是奴隶、不是被明目张胆倾轧的对象,但充其量是二等公民,因为国民的权益是建立在执政的政治集团自身群体的利益之后的,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社会公众生存发展的首要职业选择是从政,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成为二等公民。这样的国家难道属于全体国民的吗?从十九世纪开始,一些传统的封建帝制国家,就开始有独裁专制的皇权思维的国家治理体制,向现代民主的国家治理体制发展转变,但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国家“蝉变”或“革命”的速度快一些,有的国家则慢一些。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些国家处于艰难而痛苦的“蝉变”式改革进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