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与中化六建的“和”与“战”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9月3日
一、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前夕,2014年2月26日刘先明与中化六建在襄阳中院达成和解意向:
2014年2月26日下午3点,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刘先明2013年7月初开始的网络信访、投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枉法伪证而错审的问题,终于初步得到了的解决;长达十余年的错案,终于得到了查实、纠正,刘先明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也达成了和解的意向。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刘先明提出了和解的两个要求:
1、撤销2002年10月30日做出的解除刘先明劳动合同的错误决定。
2、希望和建议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依据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对于过去个别领导的恶意动机和错误做法,进行严肃处理。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袁副院长在调解中指出:
刘先明的这两个要求,不过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个别人过去的个人动机和做法,带来了不良影响,希望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对个别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是纪律处分。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代表表态:
刘先明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之间没有解不开的深仇大恨,可以和解,同意和解。刘先明的第一条要求,可以接受。刘先明的第二条要求,我现在不能保证,要向公司汇报。实际上,因为刘先明在网络上公开发文,相关个别人已经感到难受了,相当于受到处理了。
2014年2月27日14时许,刘先明撰写、发布了《在襄阳欣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其中写道:
在襄阳谈完事,在襄阳火车站等候火车的时候,看到央视播放的有关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新闻,看到这一新闻后,结合本人曾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一些军工企业讲课的经历,我认为,纪念战争的胜利,并不是想要继续战争;纪念战争的胜利,主要是想要和平,想要长久的和平。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
二、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的前夕,2014年9月2日襄城区人民法院收到刘先明诉中化六建的《民事起诉状》:
9月2日下午5:25,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收到刘先明从大连快递出的起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9月3日上午9:59,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向抗战烈士敬献花篮仪式举行前的一分钟,刘先明与襄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人员通了电话,确证了襄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已经看到刘先明快递的《民事起诉状》。
9月3日上午10时,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向抗战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来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与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向抗战烈士敬献花篮。
2014年9月3日下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习近平强调:事实就是事实,公理就是公理。在事实和公理面前,一切信口雌黄、指鹿为马的言行都是徒劳的。黑的就是黑的,说一万遍也不可能变成白的;白的就是白的,说一万遍也不可能变成黑的。一切颠倒黑白的做法,最后都只能是自欺欺人。
9月3日14时许,刘先明撰写、发布了《在纪念抗战胜利69周年之际,向中化六建的违法行为进攻》一文,文中写道:
2014年6月12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在多网发布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刘先明在网络上长期发贴对企业进行诋毁、污蔑一事的情况说明》一帖;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多网发布了《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按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等网帖的回复》。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公开给本人安上一些罪名,这些罪名,如果有一条是成立的话,本人就得进监狱。针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6月12日同步行动,本人6月13日针锋相对地发布了《中化六建6月12日发布的<说明>含有造谣的成分》、《驳斥襄阳中院6月12日的<回复>》。
更让刘先明没料到的是,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2日同步公开网络造谣后,刘先明经历了一场终身难忘的经历。
6月30日,针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2日来势汹汹的同步行动,及其背后的图谋,刘先明毅然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让刘先明倍感欣慰的是,7月23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先禄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刘先明向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违法行为发起了新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