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书记”暴干部任命乱象


 “1日书记”暴干部任命乱象

2012年,河南省查处了两名“带病提拔”的官员,被戏称为“49天市长”“1日书记”: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被“双规”之日距其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仅49天;而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被“双规”前一天,在省委组织部考察“周以忠是否适合担任开封市委书记”的谈话和投票中,基本获得了全部的赞同票。(1月9日《新华网》)

此前曾关注过这两人的案件,并撰文《全票通过”,揭开了“伪选举”的画皮》对这类不正当的选举进行过抨击。不过,以上新闻需要更正的是,吕清海并非“49天市长”,而任市长仅有42天。他于2011年7月9日被正式任命为漯河市市长,8月19日就被“双规”了。而周以忠的“1日书记”也是名不副实,因为上级机关毕竟没有下“任命状”。不过,周以忠也很有故事,传说这么一名小小的正厅级官员,竟也与“T姓女星”有染。

而吕清海被查的最大新闻亮点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河南省委组织部一副部长在大会上公开赞扬吕清海“政治坚定,阅历丰富,工作思路清晰,为人谦和坦诚,要求自己严格,担任漯河市市长是合适的”。二是其发表施政报告时只演说了一半,即被中纪委带走。

其实,造成目前官员任命的诸多乱象并不奇怪,因为“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指使干部任用上的“一言堂”问题已相当突出。而因为这些“一言堂”下的提名、任命,都是在党委会上讨论通过的,一旦出了问题也就很容易推给“集体讨论”,造成无人负责的窘境。笔者将目前官员任命中最受社会诟病的五种情况罗列如下:

一是“提钱进步”。上月中旬,中组部通报了4起买官卖官案件,包括:

1.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买官卖官案。有关部门对37名向其行贿买官人员全部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买官卖官案。山东省有关部门已督促对单增德案中7名向其行贿买官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该案的戏剧性,在于又是一起“情妇反腐”的成功案例,单手书的“离婚承诺书”中承诺离婚后与情妇结婚,竟然还有“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史访”做见证人。而因为单迟迟不肯践诺而致两人翻脸,单为甩“包袱”竟动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妇,遭情妇举报后被查。

3.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朱渭平买官卖官案。江苏省有关部门已督促对朱渭平案中11名向其行贿买官人员全部给予免职处理。

4.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李蜀疆买官卖官案。新疆自治区有关部门已督促对李蜀疆案中4名向其行贿买官人员全部给予纪律处分和免职处理。

但依笔者对官场的了解,以上四人的“官帽子”有51%的可能性也是花钱“买”来的,而这些涉嫌行贿罪的官员仍能继续在体制内“为人民服务”,估计人民对他们不可能太放心。

二是“日后提拔”。近期我的两篇博文中分别介绍了两名“日后提拔”的案例,一个南航股份公司财务部资产处的副经理陶荔芳,因为与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开房410天,而由一名临时工直升年管18亿基建工程的央企副处级经理,成为中国升迁最快、央企最“牛”的副处长。另一个是无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宣传部部长余敏燕,因为成为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近期在南京市委书记任上被查)杨卫泽的“情妇”(传说两人同居多年并育有一女),而在四年多时间里即由一名事业编制而成为处级干部。而杨卫泽的“搭档”季建业,就将一名市办公室打字员“情妇”提拔为发改委副主任;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焦俊贤把一名“三陪女”提拔成荆门市开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副局长;“卖淫女”竟然成为山西榆次副检察长。

三是优先提拔“官二代”。这几年网上有个民谣,称“村级干部是打出来的,乡镇干部是喝出来的,市县级干部是送出来的,省部级干部是生出来的”,其内容虽然过于极端,但反映出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笔者在博文中就先后提到过“湘潭神女”、“湘潭神子”、“史上最年轻县长”等案例。窃以为,过多使用“官二代”甚至“官三代”的结果,必然会导致大批体制内平民子弟的不满,因此高层也有必要重视。

四是“派内提拔”。近期曝光的“西山会”,就是以令计划为核心的山西籍官员“抱团腐败”的一个组织;而以杨卫泽(待考)为核心的江苏版“西山会”预计还将有其他“老虎”被查,不排除比杨卫泽更高级别的官员将被查。

五是“亦官亦商”。这些人便宜占尽,可以在国企随意升迁,而不受党政机关“逐级提拔”等条条框框的约束,一旦薪酬捞足、官职捞够,又迅即转往党政机关任相应的职位,董事长变部长、总经理成省长;部门经理成厅长、市长、县长。同时,也有一些由党政官员转变为企业老总的,如有“红二代”血统的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此前就担任过宁波市市长,1998年还在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此外,还有一些“官商同体”的怪胎,在此不再赘述。

笔者曾经直言不讳地指出:“一切腐败的根源,均来自于吏治的腐败”。希望中国在干部提拔任用方面要有新的思维,新的做法,以彻底撤除“‘一把手’说了算”这个腐败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