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难辞其咎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元旦过后全国有多地出现储户银行存款失踪的问题,特别是在浙江,更是出现了大面积的储户银行存款失踪问题,而且这些失踪的存款往往都是定期大额的存款。这表明这些储户的存款在其存入银行的第一天起,甚至是就在其被鼓动存入之时起就已经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否则的话,我们难以解释为什么是定期大额存款,而非零星小额活期存款。因为一般来说,定期存款不到时间,储户都不会想到要去存款的银行查查看钱还在不在账户里面,只有到期了才会到银行去转存或者用做它用(甚至某些有钱的人,或者马大哈到期了之后也不一定记起要及时的去转存之类的),而大额则显然是犯罪分子的目标。反正是犯罪,反正是作案一起,自然是选择钱最多的下手了。然而,从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之后相关涉事的银行的态度来看,却几乎没有一个非常痛快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而勇于承担储户的损失的,而是尽量的推卸自身的责任。其实从部分案件情况来看,其中有些直接就是银行的内鬼干的。至于银行所说的什么临时工,或者该职工已经被银行开除之类的托辞,都是站不住脚的。要知道,当初办业务的时候可都是在你银行的正式办公场所进行的。那怕是骗子在你的地盘上行骗,你都得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何况还是穿着你银行的制服,打着你银行的旗号,在你银行正式的办公室里面所堂而皇之进行的业务,银行不承担责任谁承担责任?因此,如果银行真的是负责任的银行的话,首先应该将储户的损失不打折扣给弥补。然后再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才是,如果追不回来,储户的损失就应该由银行来承担。对于这样的负责任的银行,其实从长远来看,其所获得的利益是远远超过这一点暂时的损失的。只可惜,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一家有如此担当的银行出现。

 

 存款失踪须明晰银行之责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501/21/t20150121_43911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