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下级能反上级的腐败吗?


 中国社会的下级能反上级的腐败吗?

-----办公室主任拿到县委书记腐败铁证后依然悲惨遭遇的思考!

汪华斌

昨天碰到一位衡阳的同事,他说起了他老家一位办公室主任通过一部摄像机终于拿到了衡东县委副书记谭建华的赌博铁证。于是这办公室主任通过匿名举报至衡阳市纪委,不久后这谭建华就被免职了。然而这位办公室主任没有意识到,他实际已经捅开了马蜂窝。正因为如此,不久这举报者的办公室主任就被警方带走;自然办公室主任也就开除了。而当他52天后回到家中时,对他的监视居住并没有解除。然而与此相反的却是免职者被重用了,因为谭建华在举报者被警方带走后已是科学城管委会筹备组的负责人。这位同事说咋我们社会就不允许下级反上级的腐败,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吗?

我说这还真的是中国特色,因为我们社会是一个从上往下领导的社会;所以‘官大一级压死人’。别说反对上级领导,就是挑战上级领导的权威都不允许。正因为如此,中国社会千百年来都是上级领导罢免下级领导;根本没有下级罢免上级领导的现象。再加上改革开放后的权力与利益挂钩,所以挑战权力实际就是与利益过不去;所以迎合上级领导的则是利益丰厚,而反对上级领导的基本上不是打击报复就是下岗或末位淘汰;所以上级领导的特权更加登峰造极。我说我当年举报上级领导拿回扣,结果武钢的纪委找我要证据;说我在什么地方见到这领导拿回扣,拿了多少钱;钱的号码是多少。更重要的是我一人不能是证据,而应该有第三者同时看见才是证据。如果没有这样的铁证,那我就是捕风捉影;而捕风捉影是可以定为诬告的。所以拿回扣的上级领导没有事,而我则被强制性下岗了;更重要的是这上级领导在我下岗时将我的工资和奖金全部扣光了,所以我从离开武钢之日起就没有再拿武钢的一分钱了;而且连年终奖和元旦春节物质也冻结了,要知道通知我并要求当天就离开武钢的时间是19991215日。

是啊!下级举报上级领导的举证相当艰难,因为这些证据实际是行贿者才能有的证据;所以下级举报上级领导基本上是千辛万苦,而且还是证据不足。反之上级领导打击报复几乎是信手就是,因为上级领导对你的任何打击报复都能是合理合法;如我在武钢应该分房而不分房,这是不是打击报复;如我在武钢应该评选高级职称而拒绝晋升,这是不是打击报复;最后竟然能用上级领导投票的形式而决定我下岗,这是不是打击报复。如果客观分析,这些都是上级领导对我的打击报复。但我们的上级领导对你的打击报复依然合法,这才是我们上级领导才有的特权。这次衡阳的一个办公室主任举报副书记,结果被举报者谭建华反而被重用;而举报者却被警察带走。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多朴实的人都对案件实体和程序表示质疑;因为这举报者董志国的家属认为:“这已不是监视居住,而是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怀疑董志国被抓是“暗箱操作”与“打击报复”。

我们同样看到这次衡东县纪委同样是先审查举报者,如这办公室的很多同事知道‘此前为审查董志国是否有经济问题,办案人员调走了河西管委会的账’。而当年我单位也曾组织了一个三十多人的工作组,目的就是调查我是不是存在问题;谁知这调查组最后得出结论,说我是个透明人;根本没有任何经济或生活作风问题。正因为如此,所以后来就找人激化我的情绪;从而实现找到我犯错的证据。因为上级领导的目的很明确,决不允许一个举报上级领导的人能在武钢继续存在下去。

是啊!中国式的反腐败只能是上级领导反下降领导的腐败,决不能‘犯上作乱’;因为老百姓反上级领导的腐败就破坏了我们社会的领导秩序,违反了我们社会的权威原则;即使你程序正义,我们社会也没有任何单位或组织能允许你助长这种方式,因为它实际是对我们社会‘官本位’的挑战;容易形成社会不安定。

的确如此,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家庭灾难,董志国的父母至今都难以理解那些晦涩的政治与法律关系因为衡东县电视台播出,举报违纪违法会有5001000元的奖励。“为什么我儿子做了这些事还受罪?”“不晓得电视台说的是真是假?”老人嘟囔着。因为下级反对上级领导是犯上作乱,所以舆论宣传的也不能相信;因为我们这些人通过自身的举报上级领导腐败而遭受到上级领导的打击报复后才明白,这个潜规则是不能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