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过去近20年的发展完善,自“十二五”时期开始,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力度显著加码、国际监管合作得以深化,国际市场合作交流日益密切,市场发展已经进入新一轮高水平双向开放的“升级版”。
五年过后,一个相对封闭的中国资本市场一去不返,一个具备面向国际市场的底气与活力的资本市场形象更为清晰。
“十二五”时期,我国市场顺利开通沪港通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沪港通”)试点,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继续扩大证券期货行业双向开放,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税收政策;继续扩大外资对中国证券期货业的参与度。
同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设立专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原油期货上市为突破口,引入境外交易者和经纪机构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建设国际化交易结算平台的工作破题。
来自监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已有113家香港券商和94家内地券商参与沪港通交易,内地投资者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账户近70万户;沪港通和港股通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0052.99亿元人民币和4139.86亿元人民币。
据四川长虹吧http://www.guba.com/list-1881-1.html报道共有205家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上市,融资总额2444.43亿美元;同时已有外资参股类证券公司11家、基金管理公司46家、期货公司3家。2011年至2015年6月底,证监会累计新批准185家QFII和165家RQFII,外汇局新批准QFII额度558亿美元、RQFII额度3909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与其他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取得长足进展。2012年5月起,中国证监会担任IOSCO多边备忘录监督小组副主席;于2013年加入IOSCO负责证券期货监管标准制定的全部8个政策委员会,并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副主席。截至2014年底,证监会已与55个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59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