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稽查案件听证会的几点启示


   关于税务稽查案件听证会的几点启示

钟殿明

通过旁听听证会,感受颇深。通过法律主体双方的提问、解答、出示证据等,对我们今后执法工作实践,给予多方面的启示。为促进我们的税务稽查执法工作,做得更加准确体现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受尊重不容侵犯性,充分发挥稽查部门职能,现结合稽查工作实践,将听证会的几点主要启示归纳如下:

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条款履行职责,是办理高质量案件的前提条件。只有知法律、守规矩、尽职责、重事实、讲科学,才能够维护好经济税收秩序,才能够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才能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针对具体稽查对象,建立税务稽查数学逻辑模型体系,是税务稽查有效性的基础保障。建立税务稽查数学逻辑模型体系,需要科学认真的态度和精神,建立的稽查数学逻辑模型完整体系,对稽查方向措施针对性、一次性取证的系统性、证据链的完整性等方面,具有指向意义。

三、稽查前筹备工作的充分程度与稽查成果密不可分。如企业所属行业、经营范围规律特点、经营信息(供、销、存、人员、场所、生产经营流程、产成品率、验收、保管记载、合同、协议等)财务信息、申报信息、纳税信息等。

四、适用法律法规要与其行为、客观事实、违法行为相适应。证据充分,条款具体方能定论,充分体现税收法定原则。要进行刑事、行政处罚等涉税事项,更应当高度严格慎重,否则会导致执法效益大打折扣,并隐含着重大执法风险。

五、养成成熟要件与逻辑稽查观念

要件有法律主体确认要件、事实要件与证据关联性及其证明力要件、法定违法行为要件、处理处罚法定要件、税收保全强制要件等。

逻辑有法定逻辑、自然规律、科学技术结论、公认常理等。

这些要件理念对稽查工作各环节,有明确的指向性作用。使我们的稽查工作及时、准确、便捷地顺利开展,少走弯路、不失良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六、信息技术装备及其应用,对稽查现代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税务稽查工作的实质,是将过去的税收违法事件,用信息技术手段,证明其事件真实存在过、危害依然存在。没有与税收违法行为相当的信息技术装备和技能,税收违法行为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使用等方面,将受到全面限制!

七、对稽查工作未尽事宜,有必要进行说明。益处多多。

八、在稽查工作的启动、实施各环节、卷宗管理等全过程,应当坚固树立稽查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理念。以准确公证执法,提升办案质量,降低执法风险,有效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盲。

充分做好稽查的准备筹划工作。对将要进行检查的企业信息、所属行业信息的采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神的领会、稽查实施预案的制定、人员分工协调、设备及资源调度、稽查外部协作协调、指挥与进度控制、通讯与稽查进程信息沟通反馈、其他部门的提前介入、重大执法事项的决择与请示汇报、提请上级机关指导支援、社会职能部门及人才等资源的争取利用等事项,只有准备科学充分,才能达到良好的执法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稽查纪律和责任担当,是稽查职能充分发挥的关键。我们应当经常性地强调稽查纪律;我们应当经常性地倡导责任担当。并将此作为衡量稽查干部优劣的核心指标。

十一、建立良性稽查人才成长机制,是税务稽查事业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