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惧怕房产税的可不是老百姓?
-----一位工商学院老师说我们社会如果按千分之三纳月房产税,则是全世界最富的社会;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社会惧怕纳税的肯定不是老百姓!
汪华斌
最近在各地房地产市场新政下,不少城市鼓励老百姓买二套房;昨天吃饭时有朋友说有的楼房价格还可以,问我是不是考虑买商品房。我说我虽然是住房条件并不好,但也是有几套住房的人呀;如农村的住房虽然倒塌了,但那也是我的房产呀。如果真的全面开展房产税,难道这些就不是额外负担吗?这时在座的一位工商学院的老师说话了,他说为什么我们社会迟迟没有开展房产税;倒不是因为考虑到老百姓的支出,而是因为我们今天的社会实际固定资产百分之九十掌握在体制内;所以全面纳税主要的税款就来源于体制内了。他说如果我们社会真的按照千分之三纳房产月税,我们社会即使取消其它税收也能是全世界最富的社会;因为我们今天的社会房产应该是全社会最多的社会。
是啊!房产税可不仅仅是老百姓商品房的税呀,而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上任何房产都应该纳税;也就是说政府机关的办公大楼应该纳税,事业单位的任何建筑都应该纳税。如果按照这个原则,我们社会还需要城管吗?恐怕到处都是动员老百姓修建自己的住房。正因为这样免税,所以才全社会建筑实际也是权力的结果;如我的老家鄂州市,竟然连我自己当年修建的住房都不允许维修;可当官的却能回到农村在农田上修建别墅。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到处是政府机关圈地修建起来的特权小区;至于政府机关的办公大楼更是日新月异,因为当今最豪华的肯定是体制内的办公大楼。因为体制内的建设不受控制,而建设成功后更是没有成本;所以中国大地上如果真的统计固定资产,绝对是体制内占绝大多数;因为我们现在不少开发区的大专院校与企业也都是房产不纳税的产物,所以才会出现房产如同雨后春笋般的快速发展。
我们知道一个开明的社会,政府最强有力的管制约束行政行为莫过于用税收法治原则去管理它的基本运行;如果说我们社会过渡建设,那不是通过城管来实现建设平衡而应该是通过依法纳税来体现社会控制房产的平衡。更重要的是如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与大专院校的房产全部纳税,则同样也是通过纳税来实现清正廉洁与社会公平的途径。正因为我们社会的体制内的房产不纳税,所以体制内的建筑才能如此疯狂;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社会的一个乡镇办公大楼能比白宫还大吗?
的确如此,任何情况下的税收都不可能获得各个阶层的认可;因为一方面保障了某个阶层的利益,就必定会触动或损害到另一阶层的利益;这是社会公平的原则。正因为如此,即使是合法的税收原则也并不意味着能够获得100%的民意的认同;更何况我们社会拥有房产的主体刚好是拥有社会话语权的主体,这就是我们社会房产税迟迟不能获得通过的原因。因为我们社会的绝大多数老百姓实际是没有住房的人,所以房产纳税实际与绝大多数老百姓没有关系;相反我们社会拥有多套住房的官员不乐意了,因为他们成为了交纳房产税的主体。如当年刘志军拥有334套住房,这应该交纳多少房产税呀;而当年一位富二代眩富说自己拥有667套住房,这应该交纳多少房产税呀。更有我们开发商相互之间的假买卖,所以不少开发商同时也是拥有无数套住房的人;如果按照房产税而统一纳税,这开发商还能这么中国特色地买卖房产吗?所以说我们社会如果真的按照千分之三进行房产纳税,估计一个月之间所有没有住房的老百姓都有住房了;这就是税收制度带来社会公平的好处。
我们同样知道房产可不仅仅是住房,因为其它任何建筑都是房产;这也是我们社会改革开放后多年垢病的办公大楼问题,而这刚好是我们社会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如果我们对任何房产统一纳税,这个问题应该是迎刃而解了。因为政府机关在财政拨款一定的情况下,结果纳税高于拨款;你说这样的政府还能存在下去吗?即使老百姓不赶它们下台,它们自己也要自己下台;因为没有财政拨款,这些人连收入都没有了;它们还养这么好的办公大楼干啥。所以说通过税收政策,我们社会根本不需要控制办公大楼就能实现全社会的自我控制;估计不少政府机关会如同国外政府机关一样,宁愿在破旧不堪的办公大楼办公也不会搬到比白宫还豪华的办公大楼去办公;这就是社会公平的原则。
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的社会不公平并不是税收政策造成的,而是没有实施税收政策带来的;如果真的这么实现税收政策,我们社会就能真的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进行控制好;因为这样公开透明的公共财政形式,实际使所有的房产公开;再加上财政拨款的公开,我们社会还能有腐败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社会的税收不仅是取之于民与用之于民;而且还是使社会公平的控制台。因为通过这样的税收政策,最后是老百姓感到高兴而使腐败分子感到郁闷;一个老百姓普遍感到幸福感的社会,你能说它不和谐吗?再加上税收不仅仅是财政来源的途径,因为它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