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也是一种简政放权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近日发布,其中,被称之为“部门权力象征”的专项转移支付,已明确要求必须控制在全部转移支付的40%以下。这也意味着,虽然“跑部进钱”的热情可能不会立即降低,但是,“跑部进钱”的利益空间却可以有效缩小了。

 

事实也是如此,随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越来越多、资金量越来越大,“跑部进钱”的气氛也越来越浓了,很多地方为了争取专项资金,不惜派专人长驻北京,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争取专项资金。同时,多数地方的“驻京办”,也被地方政府赋予了一个很重要职能,就是搞好与中央部委的关系,以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更重要的,专项资金范围的越来越广,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也越来越多了。贪污、挪用、侵占等现象,在各个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有的还相当普遍。

 

作为行政权力的重要象征,专项转移支付与行政审批被公认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两大权力公嚣,是左右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地方政府决策思维的最主要手段。更直接地说,就是谁掌握这两项权力的资源多,谁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力就大,谁就能通过权力的运用使部门利益最大化。而地方政府为了从以上两项权力资源中获得更多支持、更多利益,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地争取利益,改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不然,为什么那些重要权力部门周边的宾馆、饭店都要比其他地方生意好、价格高呢?

 

对前者来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也在逐步取消和下放。据相关资料显示,仅十八大以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就已经超过了500项,剩下的也都向社会公开了。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讲,不仅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力减少了,而且暗箱操作的空间也缩小了,吃拿卡要、设置障碍、贪污腐败等问题也明显减少了。对后者来说,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虽然明知存在很多的问题,也明知这样下去不利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甚至会问题越来越多。但是,却一直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没有能够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留给地方的利益想象空间仍然相当的大,地方“跑部进钱”的机会很多。

 

很显然,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特别是缩小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就显得特别重要而紧迫。因为,在行政审批权限被大大压缩、且仍在继续压缩的情况下,如果专项资金的分配权力也能够有效压缩,使其更多地转化成一般性转移支付,或减少中央对财权的集中,那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就不会再是权力的象征,不会再出现严重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问题,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也就会越来越明显。

 

要知道,要想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仅靠口号、靠文件是不行的,而必须靠制度、靠行动。从制度方面来看,就是要有效减少可能引发权力任性的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事项,减少可以人为操作的空间,将其全部纳入到制度范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专项资金,无疑是实现这种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而从行动来看,就是要有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来保证,有实实在在的动作。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已做出了比较好的回答,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减少专项资金拨付,是否能够落实到位,值得期待。

 

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由于专项转移支付绝大多数都是部门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创造”出来的权力,没有专项转移支付,也不代表相关工作就做不起来。因此,还应当更多地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资金,最好是全部取消。即便保留,也必须建立十分严格的管理和分配制度,建立苛刻的检查和监督制度,且必须全部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与此同时,为了增强地方的自主权,转移支付的比重也要逐步降低、数量逐步减少,避免造成新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前些年,地方所以大搞“土地财政”,很大程度上也与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有关,与中央集中的财权过多、承担的事权过少有关。其后果,也就是专项转移支付名目繁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极其低下,围绕各种专项资金的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却随处可见。

 

总之,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项更实在、更具针对性的简政放权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