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冰山一角中找到治理银行涉企收费突破口


据相关媒体报道,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发展改革委自2013年10月到2014年底,对各类商业银行的150家分支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实施经济制裁15.85亿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银监会将共同督促各商业银行整顿规范收费行为。初步测算,几大行通过取消中间业务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达400亿元。

 

也就是说,所谓经济制裁,与银行获得的收费收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更何况,银行向企业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远不是400亿那么简单。即便是那些有红头文件作依据的收费,也未必就是合理的,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和银企关系协调的。

 

毫不夸张地说,银行涉企收费,已成为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最为严重的经济问题之一,成为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经济一直没有能够步入复苏通道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企业融资难到本世纪逐步形成的融资难和融资贵并存,已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上最重要的拦路虎之一。因为,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和实践经验,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银行赚得钵满盆溢、企业则过得食不饮腹和衣不裹体现象的。

 

中国的银行和企业之间,恰恰出现了这种完全反常的现象,且正在呈急剧恶化趋势。其中,银行凭借垄断地位,向企业收取各种不合理、不合法费用,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

 

国家发改委能够挺身而出,站出来为企业维权、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是值得肯定和赞赏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关键在于,面对已经积重难返的银行收费,轻描淡写、蜻蜓点水式的检查和处罚,能让银行从根本上改变乱收费的格局吗?能让银行设身处地地站在企业身上想一想吗?别的不说,就从国家发改委作出的对150家银行分支机构的经济制裁金额和未来可能减少的涉企收费相比,也无法让银行产生痛感,也很难让银行停止向企业乱收费的冲动。

 

事实上,银行乱收费现象愈演愈烈,除了银行自身存在的经营理念存在问题、目光短浅等主观因素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政策和制度、监督和约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和支撑银行去乱收费,去恶化与企业的关系。要知道,早在本世纪初,社会各方面就对银行乱收费问题进行过声讨,并强烈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措施,避免银行乱收费现象的进一步恶化。可是,有关方面并没有顺应民意,也没有强有力的制止措施。相反,银监等部门还在帮助银行寻找乱收费的依据,明里暗里支持银行乱收费。自然,银行乱收费的冲动不仅不能遏制,反而更加严重了。否则,为什么会在融资难的基础上,又冒出了融资贵的问题呢?为什么银行提供给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都达到了传统意义上的高利贷水平呢?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对国家发改委此次直指银行的涉企收费检查感到欣慰、感到高兴,毕竟,终于有一个执法机构敢向银行亮剑了,敢与银行叫板了。就算此次对150家银行分支机构的检查和经济制裁,只是银行乱收费及其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好赖还是揭开了一点银行乱收费内幕,比之以往有关方面帮助银行乱收费辩护的行为,不知进步和提升了多少。希望看到的是,在此次检查的冰山一角中,能够找到治理银行涉企收费的突破口,并提出切实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银行涉企收费,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必须注意,中国的经济已到了非常重要的转折期和关键期,无论是经济本身还是外部条件,都需要给企业提供更为宽松和轻松的环境,都需要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最为重要的目标之一。如果企业一直负重前行,甚至完全超越承受能力,总有一天会彻底累趴的。企业累趴了,经济也就会倒下了。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决策层和管理层已推出了一系列的刺激政策和措施,特别在投资方面,已经放了又放,推了又推,货币政策更是在稳健的口号下,全面宽松,可是,经济仍处于下行通道。根本在于,企业太困难、日子太难过了。除了市场低迷之外,与企业的负担过于沉重是完全分不开的。其中,融资成本过高,是最主要的方面之一。想一想,稍稍一收,就是400亿元收费,如果再收一收,又将是多少呢?

 

基本的目标是,除了正常的利率之外,银行不应该有任何可以向企业收取的费用。即便企业有理财方面的需要,有金融服务方面的需要,也应该是双方的正常合作行为,而不应当与贷款挂钩。任何合作行为只要与贷款一挂钩,就必然会产生乱收费现象。那么,就制度层面而言,应当如何完善和规范当前的银行经营行为呢?如何杜绝银行借贷款给企业施加其他方面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呢?显然,这是有关方面必须抓住的关键环节。切不要以为通过一次不痛不痒的检查,银行就会停止乱收费。只有将制度篱笆筑牢了,银行才有可能停止乱收费的冲动。

 

在此基础上,检查监督是不可少的。核心在于,每次的检查和监督,都要有让银行产生痛感的效果。象经济制裁16亿元这样的处罚,是根本不可能让银行产生痛感的。对乱收费问题,就是要罚得银行不敢再去冒险收取。那么,处罚就应当以乱收费总量为标准,处以总量两倍以上的经济制裁,这样,银行的冒险乱收费冲动才会得到遏制。当然,还必须将乱收费与内的个人行为挂起钩来,凡是乱收费现象严重的金融机构,严厉追究当事人和银行负责人的责任。

 

治理银行涉企收费,已到了非迈出重大步伐不可的时候了。相关的法律修订工作,也应当围绕如何规范银行经营行为、提高银行服务水平而展开。现行法律在如何规范银行经营行为方面,具有约束力和和规范性的条款太少,也缺乏刚性。而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打破银行的垄断地位,让银行回归到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到时候,银行想当“强盗”,可能也就没有这个资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