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主动退市流产并不意外


     *ST二重主动退市宣告流产。日前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 2015 年 4 月 3 日,国机集团预受要约的股东为12759 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1.12亿股,距离主动退市要求的1.71亿股尚存5900万股差距,“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ST二重是《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首家谋求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也因之被市场解读为“主动退市第一股”。由于要约收购失败,其不幸变成“主动退市失败第一股”。由于*ST二重2011年~2013年已连续三年亏损,去年5月26日被上交所实施暂停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的业绩快报,*ST二重预计2014年度亏损78亿元左右。这意味着,即使*ST二重不实施主动退市,根据现行的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其2014年年报披露后,也会被终止上市。但*ST二重的投资者宁可被强制退市,也不愿主动退市,个中并非没有原因。
 
    其实,如果*ST二重投资者愿意主动退市,其尚可以2.59元/股的价格套现股份,但如果因强制退市而进入退市整理期,其股价将可能遭遇大幅下跌,*ST长油即是很好的例子。去年*ST长油进入退市整理期后股价曾连续6天跌停,最终黯然成“仙”,并以0.83元/股的价格退出A股市场。暂停上市前*ST二重以2.35元报收,如果像*ST长油一样成“仙”,则意味着投资者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但其投资者却选择了“坚守”。
 
    *ST二重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虽然发出了要约收购,但第一大股东二重集团、第二大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纷纷出具《承诺函》,表示不接受要约收购,这表明要约收购对象只是中小投资者。实际控制人发出要约收购,也应该一视同仁,既然前两大股东可不接受要约收购,那么中小股东同样可对要约收购说“不”。如果实施“差别化”的要约收购,将造就新的不公平。此其一。
 
    其二,*ST二重IPO时其发行价为8.5元/股,募集资金25亿元。即使是此次4.01亿股股份全部接受要约收购,其收购“成本”也不过10亿元左右,上市公司在“融入”资金与付出收购“成本”上明显不平衡。国机集团欲以要约收购的方式终止*ST二重的上市地位,那么其要约收购的价格也应该是其经过分红送股除权除息后的价格,绝对不应该是2.59元。也就是说,*ST二重当年从市场中融入多少资金,其此次就应拿出多少资金来实施要约收购。没有真正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其*ST二重要约收购流产的第二个原因。
 
    其三,如果投资者接受要约收购,意味着其巨额亏损后再无翻身的机会。而按照国机集团的战略部署,实际控制人将进一步明晰二重的发展定位,通过多种方式继续支持其可持续发展。国机集团甚至明确,将“支持二重重装在条件具备后争取重新上市”。如果今后*ST二重能够实现重新上市,按照A股市场的惯例,其股价有实现咸鱼翻身的可能,某些投资者不仅不会产生损失,还有可能从中大赚一笔。即使如此,又何必选择主动退市呢?更何况,*ST二重还背靠着国机集团这棵“大树”,更是让投资者充满了遐想。
 
    需要注意的是,在*ST二重要约收购案例中,中小股东再次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无疑是值得提倡的。事实上,要约收购失败后,上市公司又提出拟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退市的方案,结果如何不妨拭目以待。笔者以为,中小投资者要在此前淡薄的维权意识中清醒过来,采取多种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如此才能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