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彻查“亿元股长”后台的后台
“红通”百人名单中的“二号人物”、“亿元股长”李华波于5月9日被遣返回国。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股级”干部,原供职于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凭着一枚假公章,李华波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之巨,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5月10日《中国监察报》)
因为该报为中国反腐部门的机关报,需要有专业精神。因此我想纠正该文的一个错误说法,那就是李华波无论从职务上,还是涉案金额上均绝无资格成为该榜的“二号人物”。李华波作为一名股长,在《公务员法》里找不到的职务,其实就是科员,在外逃贪官中职务上处于最末端,不要说与此前历任过吉林省省长、云南省委书记,外逃时身为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的高严相比,就是与处于该榜单第一名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相比,那也是“天上地下”;从涉案金额看,与“带走3.4亿至4.5亿元资金”的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马向东比,也是“小巫见大巫”。因此,李华波仅仅是该榜单上排名序号处于第二,而绝不是“二号人物”。
言归正传。笔者再来说说李华波因“外逃”而牵出其“后台”——原鄱阳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并寻此呼吁应彻查尚未牵出的欧阳长青的“后台”。
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李华波似乎还“有情有义”。据欧阳长青回忆说,11日(2011年2月)中午,李华波给财政局分管领导打来电话,承认私刻公章转移资金;还留下一封信,托李华波的妹夫交给徐德堂(共同作案的鄱阳县农村合作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再转交给欧阳长青。
欧阳长青已于2012年7月年被判有期徒刑19年。欧阳长青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4515万元,判有期徒刑11年;受贿293.2万元,判有期徒刑13年;因516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有期徒刑4年;因玩忽职守,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
这种11+13+4+6=19的游戏,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还不算过分。换句话说,欧阳长青已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但是,围绕欧阳长青本应牵出的其他问题至今却没有浮出水面。比如欧阳长青之子欧阳松挂职交警大队,工资却在县财政局发放;在三年里从来没有上过班。欧阳松开着一家饭店,估计也是财政局、公安局的定点饭店;经商、承揽工程;不但开起“保时捷”豪车在市面上招摇过市,还霸着安置房廉租房。
而更为严重的是,欧阳长青的“后台”至今仍未挖出。为什么如此肯定欧阳长青有“后台”?从欧阳长青的简历就很容易看出来。欧阳长青于1997年被开除了党籍,网曝其因侵吞国家贷款而被拘留、被开除党籍,而欧阳长青回应称1997年担任鄱阳县古县渡区区委书记时,当年因发大洪水,区内一座围堤倒塌,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但无论哪一种说法是真,问题也都相当严重,有关部门面对社会的质疑而始终没有说法,令人更相信是第一种可能。
可蹊跷的是,欧阳长青于2001年被恢复党籍并任鄱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再次受重用而被调任财政局长,事发时任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鄱阳县如此重用欧阳长青,恐怕只有那些重用他的领导心知肚明了,估计难免要收取欧阳长青的“好处费”。
李华波虽然抓了回来,但近亿元的资金已被其豪赌挥霍得无法收回,这个“窟窿”就只能由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百姓来“埋单”了。而为了让百姓今后少为腐败“埋单”,就有必要彻查李华波的“后台”欧阳长青的“后台”,让任用腐败官员的官员也多一份畏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