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向往权力又害怕权力,有些人被权力推向社会的顶巅,更多的人被权力抛进可怕的深渊。权力有时造福,有时闯祸,有些人用权看似任性却拿捏自如,有些人却被自己的权力反噬。考察历史上用权的成败得失,足以为今日掌权者戒。
一、用权类型
按照马克斯·韦伯式的“理想类型”分类法,我们可以把历史人物用权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1.强暴型。这种用权最为直接,赤裸裸不加掩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从秦皇汉武到洪武康熙,这种用权方式是帝王的拿手好戏。即便开明如唐太宗,宽厚如宋仁宗,也不乏强暴用权的事例。唐太宗要征辽,谁劝也听不进去,一声令下,山摇地动。宋仁宗打算废皇后,担心台谏七嘴八舌批评,一纸敕令,宣示台谏不得发言。凡是历史上大有作为的皇帝,往往喜爱这种用权方式。
很多时候,强暴型用权并非暴力相加,而仅仅是让权力对象明白必须服从。如不服从则有暴力殿后。因此,权力越大,这种方式的使用概率越高;支持权力的资源越雄厚,这种方式越容易成功。通常情况下,皇帝比大臣更倾向于强暴用权,但这并不等于说下面就不敢运用这种方式。只要上下之间有明显的地位差距,上面有足够的势能,权力就会表现出强暴一面。而最基层的官与民之间有一个权力从有到无的断裂式分界,所以,强暴用权的频率往往也较高。不妨说,强暴用权是传统体制中上下两端最常见的现象。例如唐代宦官主持的宫市,那怕是宫中的仆役,走到街上就是皇帝的替身,面对两鬓苍苍的卖炭翁,动不动就是暴力相向。明清衙门里的押司公差,拿着执行公务的签子就能为所欲为,暴力执法快捷省事。大体上,历史的经验是:权力的强暴在组织的上下两端表现最为突出,而在中间层级则较为柔和曲折。到了近现代的公司,这种“两端大”依然存在,最上端是“总裁”,最下端是“老大”。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近代以来的工头为何被称为“拿摩温”(No.1)。
2.艺术型。这种用权最为隐晦,方式也多种多样。久而久之,会形成一些“故事”,即王朝的惯例做法(在民间就是习俗)。例如汉代有“将相不辱”的惯例,皇帝利用春秋战国以来“士可杀而不可辱”的传统,对于与自己合不来的高官,给相关文书批个“诣廷尉”,字面意思是到司法机关接受审查,但实际用意等于死罪通知书。接到这种诏旨的大臣,则要即刻自裁以表清白。将相不辱故事的隐晦性,曾经使皇帝也上过当,汉元帝因为不熟悉这一故事,在石显诬陷萧望之的文书上签发了“请谒者召致廷尉”,皇帝以为不过是让萧望之去说清楚,没想到把自己的老师(萧望之曾经是元帝的太傅)下狱致死。
艺术型用权的隐晦,是指隐晦权力的强暴而不是隐晦权力的用意,其道理正如文学作品是感染而不是说教一样。汉文帝的舅舅薄昭犯罪当死,文帝不想担恶名,暗示薄昭自尽,但薄昭不理睬这种暗示,文帝又派遣大臣到薄昭府上喝酒,劝告薄昭自杀,薄昭还是不死。文帝干脆派大臣穿上丧服到他家门口哭丧吊孝,薄昭只好自杀。艺术型用权也有手法高下之分,但手法优劣不决定其是否属于艺术类型。在逻辑上,直接杀猴就是强暴,而杀鸡儆猴则是艺术。
3.韬略型。这种用权指向事业。韬的本义为剑衣,略的本义为经营耕地。韬略连称,来自于兵家的《太公六韬》和《黄石公三略》,其代表也以姜尚和张良最为典型。用现代观念看,韬略型用权,主要是战略和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和周武王灭商过程中的种种计谋,张良辅佐刘邦在楚汉相争中的桩桩安排,都可以用来印证这种用权。西汉建立,刘邦要大封功臣,但爵少人多摆不平,在张良的建议下,刘邦首先封了自己特别反感却军功显著的雍齿,从而打消了臣下的顾虑,也奠定了汉代分封制的政策基准。这种情况下的权力运用,会直接影响事业成败。
韬略型用权,往往是军师与统帅的合作。刘备与诸葛亮的合作就是一个典型。赵匡胤采纳赵普的建议,对各个地方军阀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解决了唐末五代以来方镇的尾大不掉问题。所谓“杯酒释兵权”,就是韬略式用权的经典案例之一。但到明清时期,“乾纲独断”,韬略往往出于皇帝。明太祖殚精竭虑,屡兴大狱,废除丞相制,就是试图用一己之力打造万世基业。再以清朝为例,无论是西北用兵,还是耗羡归公,各种重大军政举措,尽管也有大臣讨论参与,不过仅仅是协助皇帝论证而已。只有地方长官的师爷,依然保持了军师的遗风。
4.权谋型。这种用权指向人员,在古代范例最多,其本质是“术”。在春秋战国时代,以权用术已经十分成熟,到申不害、韩非则蔚然大观。术的要害在于驾驭臣下,所以,术具有秘密性质。正如韩非所言:“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韩非子·难三》)在中国古代,不但曹操这样的“乱世之奸雄”是用术的高手,就连唐太宗这样的一代明主,用术也毫不逊色。例如,太宗给高宗李治安排的顾命大臣李勣一直忠心耿耿,但在太宗病重临终之际,却毫无理由地贬斥李勣。李治对此不理解,太宗则给李治说:“李世勣才智有余,然汝与之无恩,恐不能怀服。我今黜之,若其即行,俟我死,汝于后用为仆射,亲任之;若徘徊顾望,当杀之耳。”(《资治通鉴》卷199)。对于这种帝王之术,李勣配合默契,史载其被太宗贬黜外放后,毫无怨言,连家都不回就奉诏而去。
在中国语境中,有时“术”呈贬义,尤其是近代李宗吾创立“厚黑”一词后,人们往往把“权术”与“厚黑”联系起来。但从历史看,用术与人品高下并无正相关,而只有巧妙拙劣之分。不仅法家研究术,道家、兵家等学派也都研究术;即便是儒家所说的“权”,也属于术的一支;纵横家则更是以术为中心,一部《鬼谷子》,把言说之术概括无遗。但只要涉及术,毫无例外都是指向人,目的在于了解人,考察人,控制人,驾驭人。
这四种用权类型,在现实中并不如此单纯,人们所能看到的是混合型。在权力强暴施展的同时,往往或多或少不那么赤裸裸而罩上艺术盖头;在艺术型运用权力之时,又要隐隐把暴力构筑为艺术品的底座;在策划和实施韬略时,少不了要谋算相关人员;在以术驭下时,又同施展领导的雄才大略相关。强暴和艺术是用权的力量两极,韬略和权谋是用权的对象两极,它们可以组成一个十字坐标,供领导人游刃其间。
二、用权支撑
如果按照上面所说的坐标来分析,不难发现,历史上任何一种用权,都可以在这个坐标图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然而,真实的用权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有的收益巨大,有的亏损严重。成败得失才是人们真正要关注的重点。用这个坐标图来思考,问题就可以转变为:坐标的衡量尺度是什么?在什么区域用权才可有效?如何划定坐标的边界?
从经验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可以把支撑用权的因素归纳为资源、智力、时势三个方面。换句话说,这三个因素,决定着用权的有效区域,给出了用权坐标的边界。
1.资源。任何权力都需要资源支持,没有资源,权力只是一种幻觉。所谓权力,主要表现为人财物的支配权。很多人只看到帝王的权势,而稍微注意就会发现权势背后的实力支撑。一般来说,资源获取越快速,越巨大,权力走向强暴的倾向也就越明显。秦始皇用权的成功,在于统一六国的不断进取,可以给他带来十分惊人的资源补充和扩展。汉武帝能够施展他的雄才大略,也在于文景之治给他积累了大量资源。汉文帝的英明,正是因为他作为势力单薄的藩王入主朝廷,能够清醒地看到资源的局限。作为名义上号令天下的皇帝,文帝面对的是经济尚未完全恢复、朝中没有自己的人马、元老重臣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境况,可供自主支配的资源非常有限,所以,他把自己用权的边界划定在一个极小的范围,从而造就了俭约爱民的形象,推进了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国策。文帝也曾试图展开自己的权力,例如他曾经打算通过破格提拔贾谊来培育自己的班子,但在遭到周勃等元老不客气的抵制后,文帝及时地收回了用权的触角。类似的事例无须赘举,道理明摆在那里,要取得用权的成功,首先需要准确地判定自己手中拥有、可以掌控、能自主支配的资源,按照资源的多少划定权力域的大小。一旦权力超越了资源的支撑范围,再庞大的帝国也会轰然倒下。
资源不是静态的,所以,根据资源变化趋势,要对权力运用进行适当调整。秦始皇时期有着对外战争的巨额收获,所以,他的权力快速扩张在短期内是可行的。到了秦二世则不然,过去的史书往往过分强调秦二世的昏聩和权力向赵高的转移,却忽视了秦统一以后不再有通过兼并战争扩张并大量补充资源的渠道。二世固然不成器,但他手中没有了资源增量后,却依然要维持高增量的资源消耗,这无异于自寻死路。即便增量不变,资源的消耗情况也值得领导人重视。汉武帝晚年,对外扩张,大兴土木,导致好大喜功的他遇到了资源困境,但汉武帝能够及时收手,以轮台罪己诏宣告政策转变,从而保证大汉公司渡过危机,也为昭宣中兴留下后手。后来的隋炀帝则不然,论理来说,隋炀帝掌控的资源要比汉文帝大出许多,同汉武帝差不太多,但是,隋炀帝上马的项目太多,摊子铺得太大。平心而论,修运河,征辽东,开西域,建洛阳,都是关系帝国命运的大手笔,而且单个项目都没问题。但是,多项目齐头并进遇到了资源瓶颈,而炀帝又忽视了重大项目的沉没成本过高造成的影响,总是存着“再坚持一把就会成功”的期望,不能收手,导致他的这些项目几乎都成了烂尾工程,葬送了自己的帝国。
2.智力。在用权上如何做到明智,同领导人的智力水平直接关联。遇上晋惠帝那样的智力水平,什么样的资源也无济于事。现代领导人的选拔机制,可以防范晋惠帝现象的出现,所以我们可以把“白痴领导”问题放在一边不予考虑,而专门讨论“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现象。从历史可以看出,有不少聪明的领导人也会失败,有的还失败得非常惨烈。例如,前秦的苻坚不失为明主,他重用王猛,治理关中卓有成效,东征西讨统一北方,但淝水一战彻底输光。究其原因,在于对资源的误判。苻坚只看到自己数量上的优势,自信“有众百万,资材如山”,“投鞭于江,足断其流”,而没有看到北方刚刚征服的力量没有整合,其他民族的首领与自己貌合神离,文化差异使东晋依然有足够的软实力抵御前秦,导致苻坚兵败如山倒。
即便对实力没有误判,智力还表现在选择策略与恰当指挥的智慧上。明朝的靖难之役,建文帝掌握着雄厚的资源,燕王朱棣在起兵之初不能与之相比。然而,建文帝先是误用李景隆,继而对李景隆的失败不罚反赏,再加上不适当地表达自己不愿杀害叔父的愿望,一误再误,不断把自己掌握的资源优势消耗掉,有些等于拱手相送对方,最后把自己的皇位送掉拉倒。而朱棣的表现与建文帝相反,他不但能恰当估算自己的资源,而且还拼命扩展自己的资源,采取恰当的策略,挟持宁王兼并了朵颜三卫的骑兵,在山东德州遇到顽强阻击后绕开敌手直下南京,始终以“清君侧”的旗号掩饰自己的篡逆并增加行为的正当性。经过几年交手,终于获得优势,客主易位。从靖难之役可以看出,当资源没有问题,起码是支撑初期行动没有问题时,领导人的智力就是关键因素。
关于用权的智力,如果不纠缠于智商高下,则要考察误判是怎样形成的。国人往往迷信“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说法,如果具有历史眼光就可发现,多数情况下,重大误判是一个个的细小误判积累形成的。越是低能,越会在用权上孤注一掷,甚至破罐子破摔;越是高手,偶尔的用权失误对他的成败影响越小。淝水之战中苻坚的失误,并不在“八公山上,草木皆兵”的那一瞬间,而是从王猛死后就逐渐开始的多年失策积累。靖难之役中建文帝的败亡,也不是败在燕军攻入金陵的那一刻,而是从即位之初的削藩政策失当就埋下的隐患。就此而言,用权的智力问题,首要关注的应当是解蔽,其次为决断,再次为反馈调整。说到底,用权的智力表现在决策上,而不是表现在灵机一动上。
3.时势。在资源和智力都足以保证用权的情况下,权力能否取得成效,取决于时势。从古到今,人们往往把“英雄造时势”和“时势造英雄”当作对立的两极,实际上二者本质是一回事。南北朝和唐末五代的各路英雄,如何能干也造不出汉唐盛世;秦二世的暴虐统治可以造出陈胜吴广这样揭竿而起的英雄,但这样的英雄只能为楚汉相争的英雄铺路。时势和英雄的关系,在历史的“大数据”中,不过是尽人事而知天命。“英雄造时势”是尽人事,“时势造英雄”是知天命。就是说,用权也要做到“天人合一”。
道家和儒家都讲天人合一,但二者的行为方向不一样。道家所说的天人合一强调“道法自然”,消极顺应,知雄守雌,如水就下。由此形成的用权思路是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汉书·艺文志》)。儒家所说的天人合一强调克己复礼,积极进取,彰显天理,“知其不可而为之”。如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因此,在讨论权术时,儒家往往用《春秋》中的“郑伯克段于鄢”一例来批判老子。郑庄公的母亲喜欢小儿子共叔段,郑庄公以顺从母意之名,纵容弟弟胡作非为。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方式,最终诛杀了共叔段。儒家认为,正是老子“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权术,葬送了共叔段的性命。对于老子的这种权术,朱熹的批判最透彻:“《老子》一书意思都是如此。它只要退步不与你争。如一个人叫哮跳踯,我这里只是不做声,只管退步。少间叫哮跳踯者自然而屈,而我之柔伏应自有馀。老子心最毒,其所以不与人争者,乃所以深争之也,其设心措意都是如此。”《朱子语类》卷137)王夫之、曾国藩、章太炎等人的看法也同朱熹类似。在用权中,消极顺应时势和积极响应时势,是儒家和道家不同权变思想的分水岭。但不论是消极还是积极,都不能无视时势,都要尊重时势提供的约束条件。把握这一点,才能防范逆天行事。一旦权力运作到“弯道超车”的路上,就隐含着逆天行事的危险性。
资源、智力和时势三者,到底哪一个起决定作用?即便三者共同作用,其中各自的权重如何把握?对此进行思考,影响到现实用权中对三个因素的排序判断。从历史来看,三者的权重是变量而非常量。具体何者应当优先,要根据具体情境而定。
三、用权的可持续性
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例,就一件具体史事而言,用权极为成功,但这种成功转眼即逝,权力的成功无法持续,难以实现“基业长青”。甚至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前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接着就是挫折和失败。例如,北宋王安石在鄞县知县任上推行青苗法,这种小额信贷深受农户欢迎,取得了极大成功,然而当王安石当上宰相在全国推行青苗法时,各地并不是从农户实际需要出发而是从完成朝廷任务出发,乃至以放贷数量和获息为目的,结果把惠民政策变成了坑农政策。以此为鉴,用权不但要考虑一时一事一地一人的得失,还要考虑权力运用的后续影响和链式反应。
综观历史,尤其是以“长时段”(年鉴学派的术语)来考察历史,我们可以从道义、人性、情理三个角度来分析用权的可持续性。
1.道义。司马光在编撰《资治通鉴》时,有感而发,以“臣光曰”的方式写了119段评论,其中有些针对权术的评论十分精彩(以下引文来自《资治通鉴》的不再加注)。他的核心观点是:可以弄权,也建议用术,但必须有一个限制,就是不能违背儒学所强调的道义原则。在《资治通鉴》的开篇论述晋国智伯之亡时,司马光就特别指出用权中的德才关系,强调“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有才能而无德行的小人会挟才为恶。从历史角度看,司马光强调,“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馀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岂特智伯哉。”而不讲道义,为利益所蒙蔽,则反倒有可能在用权中失去自己的优势。司马光在评价战国后期秦楚争战中楚国吃亏上当的问题时指出,如果楚国君主坚守道义,大臣所用得人,以楚国丰厚的资源,安能被秦国欺侮!如果一开始就抱以侥幸心理谋利,那么迟早会遇到别人以同样的手段对待。如对韩信之死,司马光就认为,韩信从追随刘邦之初就是“以市井之志利其身”,楚汉相争时以骑墙态度要挟刘邦,所以后来被杀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如果韩信当初能以道义自律,那么他的地位可以和周公、召公、太公等周初辅弼相媲美。出于对道义的强调,司马光特别不齿西汉傅介子的功绩。认为傅介子出使西域,对表示臣服的楼兰王以计诱杀,是败坏道义的下三滥行为,“以大汉之强而为盗贼之谋于蛮夷,不亦可羞哉?”而且事实上这种用权也会带来不良后果,“今乃遣使者诱以金币而杀之,后有奉使诸国者,复可信乎?”隋唐两朝,在君主用权的道义上有所不同。隋文帝特别喜欢对大臣“钓鱼执法”,以利诱方式考察大臣是否可靠;唐太宗则反对“钓鱼”,认为这种方法会陷大臣于不义。隋唐国祚长短差异有多种原因,但这种权术的区别无疑是因素之一。
道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诚信,而权术往往会涉及欺骗,尤其是使用计谋。对此,司马光主张权谋不能牺牲诚信。即便是刻薄如商鞅,在变法时也以徙木立信的手段保证了秦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故能取得变法的成效。但需要指出,儒家虽然强调诚信,却主张诚信之上还有更高的准则。孔子曾经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论语·子路》)孟子说得更直接:“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也就是说,道义优先于诚信,为了道义,可以牺牲诚信。按照儒家的解释,道义具有不同内涵,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层级服从关系。对这种层级关系的辨析,在儒家内部的不同学派中也有差别,例如关于用权的灵活程度,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就有不同解答。道家虽然不讲礼仪,却讲道法自然,而自然也存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多样性,所以,对老子的道解释也有多种,按照道家思想,用权也有大道与小道之分。所以,如何在用权中把握道义的统辖地位,也就是用权要受什么价值准则支配的问题,值得管理者仔细琢磨。
尽管对道义的理解有差异,但毕竟有些东西是具有普适性的。人常说的“盗亦有道”,就是对道义普适性的一种戏说。领导人用权,要服从的是被人们普遍认可的道义,而不是自以为是的道义,更不能把损人利己硬说成是道义。
2.人性。三国纷争时,曹魏大将于禁投降了关羽,后关羽被东吴所杀,于禁又落到东吴继续当战俘。孙权在遭到蜀汉攻击时向曹魏请降,同时向曹魏遣返了于禁。于禁十分憔悴,满面羞愧来见曹丕。曹丕以春秋晋国荀林父、秦国孟明视战败被俘的故事安慰于禁,任命于禁为安远将军,让他去谒拜高陵,却事先让人在曹操高陵画上关羽获胜、庞德发怒、于禁投降的壁画。于禁一看,惭愧发病,郁闷而死。对于曹丕这种玩小聪明羞辱于禁的用权方式,司马光一点都看不上,认为于禁兵败投降,曹丕可以杀,可以废,但以这种小心眼的羞辱把戏糟蹋将领,属于“不君”。以此为例,用权应当注意符合人性,给对方留下必要的脸面和尊严。
用权注重人性,但同样要注意不可被人性的弱点扭曲了权力的本质。东汉刘秀在战乱未定的情况下,重用书生卓茂,向外界宣示了自己追求文治的理想。前秦苻坚在走向统一的过程中,也处处注意实施仁政,善待降将,重用祸害燕国的慕容评,反而给自己留下了祸患。这两件事表面相似却效果相反,在于二者人情与道义的关系不同。对刘秀,司马光予以高度赞扬;而对苻坚,司马光则予以尖锐批评。区别就在于,刘秀重用卓茂,既有人情又有道义;而苻坚重用慕容评,是“爱一人而不爱一国之人”,注意了人情却违背了道义。
再进一步,用权重视人性,同时要防范人性的阴暗面作祟。中国古代的君主多喜欢对臣下分而治之,以臣下之间的互相掣肘来保证君主的地位。但这种用权弄不好就会给事业造成损失。南北朝时,刘裕北伐占领关中,留下了一批能征善战的将领,其中以王镇恶的功劳最大。而沈田子、傅弘之等将领则由于同王镇恶争功而冲突,他们多次在刘裕耳边进谗言攻讦王镇恶。对此,刘裕对沈田子等人说:“钟会不得遂其乱者,以有卫瓘故也。语曰:‘猛兽不如群狐’,卿等十馀人,何惧王镇恶!”结果,刘裕一离开关中,部下就开了杀戒,沈田子杀王镇恶,王修又杀沈田子,刘义真再杀王修,北伐取得的战果付之东流。刘裕用权的失策,在于分而治之策略本来是用于疏离下属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刘裕则对已经分裂的下属施以加剧冲突的授权,使下属将领能够堂而皇之地借机除掉自己的私敌。
用权需要顾及人性,弘扬并推进人性之善,同时又要警惕并制止人性之恶,这对于权力运用的可持续性非常重要。清末的政坛争斗中,军机大臣瞿鸿禨抓住段芝贵购买天津名妓杨翠喜贿赂庆亲王长子载振这一丑闻,授意御史赵启霖上奏弹劾,捅给《京报》造成舆论压力,从直接效果看,段芝贵被撤职,载振被迫自请辞职,庆亲王遭慈禧斥责,瞿鸿禨似乎大获全胜。然而,瞿鸿禨的举措使宗室权贵大丢面子,慈禧极为恼火,从此对瞿鸿禨有了看法,使他失去了在权力核心的影响力。经过几番拼搏,庆亲王反击,最后竟导致瞿鸿禨被革职回籍。以此而论,人人都知道面子重要,但很多时候,弄权者也把握不好面子的力量有多大,回响有多长。要想使权力能够持久发力,拿捏人性的细微之处十分必要。
3.情理。所谓情理,从学术角度有时说不清道不明,如果不追求学术的严谨,我们可以把情理看作生活逻辑。生活逻辑不同于学术逻辑,它的存在,来自人们以生活经验为基础的判断,是一种“理该如此”的直觉。用权合乎情理,则不但在当下能被人们接受或者认可,而且会产生长期效应。用权不合情理,就会遇到消极对抗,即便在强权压制下当事人不得不服从,也只能昙花一现。
中国古代的官场,形成了依赖红包运转的“陋规”,雍正年间推行“耗羡归公”,革除陋规,表面上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史称“纪纲整齐,弊革风清”。章学诚曾经赞扬说:“我宪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时势然也。今观传志碑状之文,叙雍正间府州县官,盛称杜绝馈遗,搜除积弊,斤斤自守,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于循吏传矣。”(《文史通义·古文十弊》)然而,对雍正改革的细节进行考察,尤其是把那些在这场改革中勾心斗角的用权事例掰开来看,就不难发现,雍正改革基本上没有形成可持续性,不久便故态复萌。其原因就在于官场上下都认为,改革的某些举措不合情理。传统的官场,官员的权力不仅是组织授予的,更重要的是来自陋规建立的关系,一旦打破这种关系,组织就失去了运转的润滑剂,办事也会丧失职责之外的协作网。在传统中国,“公事公办”等于不办,“公事私办”才是真办。雍正打算实现公事公办,却没有公事公办的科层官僚制为依托,而仅仅是想堵住公事私办的口子,最后导致改革效果“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老子语)。判断用权是否合乎情理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权力的作用能否形成习俗惯例。如果能够落脚于习惯(包括形成新的习惯),则用权具有可持续性;如果不能落脚于习惯,则用权难以为继,那怕是持续高压,也会被惯例习俗消化。
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在道义与人性之间产生了优先选择的冲突,情理就至关重要。例如,儒家学说中的“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显然是冲突的,何者优先,就要用情理的天平来衡量。
同道义、人性、情理类似,明清时期的亲民官员衙门大堂,往往挂有六个字的匾额——“天理、人情、国法”。这个匾额实际上是当时地方长官的办事准则和用权警诫,那怕在行为中施展一些诡计,耍弄一点手腕,只要上合天理,中通人情,下符国法,则心安理得,十分坦然。而一旦违背了这六字真言,即便是上奉圣旨,下扣法条,也会觉得不那么顺畅,甚至睡不好觉。这一点,可供当今弄权者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