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该成“宝马肇事案”新闻主角
事发时的宝马车速是关键信息,有网友表示,从事发瞬间的监控录像看上去,宝马车像炮弹一样撞上了马自达轿车,因此车速很可能在200公里/小时以上。警方人士表示,具体车速仍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得出结论,警方事发后对王季进驾车轨迹进行了分析,从监控录像可以发现其并非一路狂奔,“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6月22日《现代快报》)
从新闻联播及多家卫视发布的视频看,这辆宝马轿车在四岔路口“闯红灯”时,用“闪电”来形容当时的速度似乎并不过分。笔者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不仅仅凭目击者称“车速很可能在200公里/小时以上”这个表述,更重要的是该宝马车事发时所爆发出来的强劲冲击力。肇事宝马车能将一辆正常左转弯的马自达轿车撞成两截,马自达轿车后半车身被撞得粉碎,飞出去部分还砸坏了距离不算近的出租车,并致出租车司机脑震荡。这样的冲击力,如果没有一定的速度作用,那是绝对不可能形成的。该事故造成马自达车上两名年轻人当场身亡,令多个家庭“破碎”,多人又将成为“失独老人”,这种交通事故是极为惨痛的。
有关本案,我昨天早上看到消息的同时也看到了网友的质疑,我随手点评:“一件简单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难道又想弄成舆论焦点?”
没想到一天多时间过去后,警方遭质疑的地方是越来越多了。比如对文中所提“警方人士”对宝马车行驶速度的表述,就相当不恰当。即使实际上不是200公里/小时以上,但此前“一线交警:初步估测160到180公里/小时”的报道还算靠谱吧?对于这位“警方人士”的话,如果往好的方向理解,就是属宝马车在加速度闯红灯之前,速度“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如果往坏的方向理解,那就是警方有意为肇事司机开脱,因为这“一路上”当然也包括高速闯红灯这一段。但无论怎么理解,该“警方人士”如此表述,都有误导民众的嫌疑。
实际上,继该交通肇事惨案发生后,官方发布的消息也在不断改变内容。一位网友给我留言:发生在南京的一场由宝马车司机违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官方媒体至今已经出现了各种版本的(之前版本已删除)报道,新闻媒体的节操和官方机构的公信再次成为人们诟病的靶子。一场貌似普通的交通肇事,为何因为宝马车出场便搞出这么多狗血剧情和插曲?是民众太仇富太敏感媒体太操蛋,还是背后另有隐情?
而凯迪社区一篇题为《南京惨烈车祸疑点总结》的热帖,所列出的问题绝非空穴来风。该帖虽然对部分问题的表述过于简单,虽然笔者对部分技术性问题不是太了解,但描述的问题确实存在,现转来与大家分享:
1.90后变成80后(35岁)(笔者注:年龄差距太大)。
2.无驾照变成有驾照。(笔者注:“有”和“无”应该好判断)
3.毒品变成玉米粉。(笔者注:锡箔包玉米面,不好理解)
4.许姓司机变成王姓司机。(笔者注:也不看看驾驶证)
5.宝马车2014年2-3月登记,年底抵债变成王姓司机都开了好几年。
6.200码变成只比其他车辆快了一点点。
7.司机肇事后逃逸离开现场变成没有逃逸。
8.DNA检测最快需要两天,他们1天就搞定。(笔者注:真的至少需要两天?)
还有其他疑点大家继续添加。-----一起交通事故,为何一夜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警方包庇还是无良的媒体?大家继续关注,拭目以待。
也有网友甚至媒体质疑:王在这里小本经营一年大致十多万的收入,何以开上上百万的豪车?
笔者昨晚在《南京宝马撞人案,飚车闯红灯应有解释》中对警方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一事,也曾建议还要弄清楚两个问题,一是王季进肇事被抓后怎么会神志不清?二是凭正常思维,飚车闯红灯无疑是作死,那么开着“百万级”宝马车的王季进怎么会不怕死呢?
我欣赏南京交警及时披露信息的做法。但如果发布的信息不准、不权威,还不如不发,等搞清楚再发布也不算迟,网民能等得起。而更重要的是,如果处理交通肇事的警方同时制造新闻,则是社会所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