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自由撰稿人、职业举报人王言珉,现公开撰文呼吁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引咎辞职。究其原因,皆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枉法裁判贵州人田仁信无期徒刑一事(详见文章:男子刀杀性侵妻子者被判无期)。
被舆论普遍谴责后,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没有审视该院在先前所犯的错误,而是将矛头指向法官丁前鹏、孙彭聃,甚至大言不惭的声称本案承办法官工作作风欠严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
众所周知,在法院内部一起刑事案件从审判到最终将判决书发放到被告人的手中直至上网公示有着严格的程序,如合议庭合议,分管院长签字,审判委员会讨论,这起案件之所以被引起广泛关注,法官丁前鹏、孙彭聃不过是向世人玩了一个天大的文字游戏。
如果温州中院法官丁前鹏、孙彭聃等人因为义愤填膺而故意玩的文字游戏该表扬,反之则应遗臭万年。希望温州中院公布该案的合议、审委会讨论情况和审判法官针对本案的个人意见!退一万步,即使法官判的离奇,判决书最后盖上了带有国徽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章,这已经向世人昭示这份判决代表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这起案件到底禁得住考验和历史的检验么?
从判决书上的只言片语可见,田仁信其和妻子罗某回到塘下的三楼宿舍,就一个人到外面去玩,当自己回到三楼自己宿舍门口时,听到宿舍里传来罗某在叫“不要、不要”的声音,自己就从旁边的窗户里爬了进去,看到老婆罗某仰躺在床上,张某乙压在罗某身上,罗某还在挣扎,张某乙看到自己进来就从床上下来,并有提裤子的动作。我进去后就和张某乙扭打在一起,因为自己打不过张某乙,就拿了一把菜刀朝张某乙乱砍,将他砍倒在地。看张某乙倒在地上没动了,就把菜刀就扔在房间里,换了条裤子,带上罗某一起逃跑。
可是,当田仁信杀人案的判决被公开而引起舆论发酵后,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非但没有半丝悔意,反而妄言声称本案仅能认定张某曾对罗某实施“不法侵害”,认定张某已强奸罗某的证据不足。好吧,哥醉了!你们若说个“性侵”也情有可原,但你们非说个“不法侵害”,这得让多少个强奸惯犯笑掉大牙呀!?
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其实向世人昭示一个可怕的逻辑:强奸、性侵不过是不法侵害,那么以后世人都可以对任意一个女子实施下“不法侵害”,被侵害者和被侵害者的亲朋好友乃至路人甲乙丙丁若反抗或者自卫,抓之,判之?
按照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的荒唐逻辑,被杀者对田仁信妻子的“不法侵害”停止后,田仁信为报复而持刀砍击张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且由于田仁信为报复持刀不计后果砍击张某二十余刀后潜逃8年,且未做任何民事赔偿,因而判田仁信无期徒刑…
由上可见,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定性田仁信系“报复杀人”,那么法院为何没有查明田仁信为何要“报复杀人”?纵览本案判决书,非证言类证据几乎为零,所谓的证人证言也未亲眼目睹案发现场,法官目睹了现场的情况么?所以,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不过是凭借自己是强大的国家机器大玩文字游戏,滥用自由裁量权制造冤假错案。
通过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在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之后做出的回应可见,温州中院并没有审视本案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只是轻描淡写要对法官进行批评教育,云云!由此可见,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并不情愿抽自己的嘴巴,三岁小孩子都知道犯错要改正,堂堂温州市中级法院为何连三岁小孩不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面对这条法律,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干嘛去了?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中院并未声明要将该案提交审委会处理。
更有甚者,田仁信不上诉不申诉和检察院未抗诉居然成了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遮羞布。最近一期的新京报文章可见,田仁信之所以不上诉第一系因为家境贫穷,第二认为上诉也会被维持,田仁信的遭遇不过是当代草民遭遇司法不公以及司法酿造悲剧的一个缩影。
河南一起冤案的当事者赵作海在一审被商丘市中级法院判处死缓后也是放弃了上诉,赵作海之所以放弃上诉也是担心上诉被维持,甚至被灭口,田仁信案不过如此,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不要再拿田仁信不上诉不申诉当自己枉法裁判的遮羞布,至于检察院未抗诉,公检法内的诸多猫腻,徐建新乃至温州中院全体人员心知肚明。不上诉、不抗诉,不代表不错案!
在国家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和执法为民的今天,人们更愿意看到法官头顶的国徽永远生辉;肩上的天平永不倾斜;心中法律绝不蒙灰,更愿意看到法官的素质更高一步,人民的法官永远服务于人民!实际上,从温州中院在田仁信案中前前后后的行为可见,一切都不过是浮云。
以院长徐建新为首的温州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到底还判了多少个类似田仁信式冤案我们不得而知,但显而易见的是田仁信式冤案被曝光后温州市中院不愿纠错已经告诉人们,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已将制造田仁信式冤案甚至其他更多的冤案当成习惯性动作。
综上所述,本文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郑重呼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引咎辞职,因为无论从温州中院回应舆论的迟缓度,还是回应内容避重就轻拒不纠错,徐建新都已不再适格担任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同时呼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乃至相关检察院正视“田仁信案”,因为“田仁信案”已经变成一桩公案!声明:本文作者依据宪法行使言论自由权,请勿跨省!
注:为彰显文章客观,本文在发表前作者已与温州中院方面联系,但温州中院新闻发言人电话持续无人接听,温州中院信访部门相关人员说此事不归他们管,温州市中级法院办公室电话持续无人接听。欢迎转载本文!
作者简介:王言珉,贩卖文字许多年,信奉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2013年起专注于职业举报(爆料)和网络反腐,专门揭发恶人恶言以及那些应该被追究到底的事情!曾首发报道《农妇阻占土地被铲车碾死》、《女子被传唤后离奇死亡》、《少女被轮奸疑犯未被批捕反被取保》等若干特大新闻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呼吁若干隐藏在国家机关内的恶人引咎辞职。
职业举报人王言珉公开呼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建新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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