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怎样理解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卫祥云

李克强总理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很好,但这只是一种良好的愿望。政府可以通过改革实现制度创新,但却不会成为创新的主体,而制度创新也不可能成为大众行为。

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容易,但实施起来很难,甚至不可操作。政府能做的只有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条件。

所以说,创新从来都是小众行为,而非大众行为。创新的前提条件有三:一是要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二是创新的主体是人;三是人的自由交流和思想竞争。

在目前中国,各类智库是人自由交流和思想竞争的重要载体。但目前中国智库的发展远远难以担当此任。其原因不是智库数量、规模和参与人数的多寡,而是智库能否具备创新机制和是否允许思想竞争。如果连基本的自由产生、自我发展和自生自灭的基本制度都不具备,何谈智库的创新和发展?又如何能通过思想竞争达到创新之目的?显然,目前的大多数政府智库不可能承担创新的历史使命,充其量也就是执政党和政府的智囊而已。

新加坡之父李光耀在《李光耀:大师论中美和世界》中预测中国GDP将不可避免超过美国,但创造力远远无法与美匹敌,因为“中国文化不允许自由交流和思想竞争。”

李光耀先生讲得很对,说明他认识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端,并认为这是影响中国创新的桎梏之一。而要把这种副作用减到最低,是需要全社会精英和大众密切配合共同改变的,其中牵涉到制度层面的改革就非常之难了。

但不管怎么说,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国传统文化改造面临的环境和形势还是有很大变化的。尤其是言论自由和思想讨论的条件和境况已经发生了和正在发生着非常大、非常大的改观和变化。

我们有理由为之庆幸和倍受鼓舞。

20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