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战总结:如何让民事执行案件有效实现
文 / 何承介律师
近来代理了多起民事执行案件,诉求标的额数万至数十万不等,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始终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急坏了当事人,也让代理人无奈。
不甘心!如是乎,重新回归法律,笔者认真研读了执行相关的条文。现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如下特殊困难,寻找出了解决思路及实操文书(如限高令申请书),欢迎交流指正。
1. 执行立案后,杳无音信,怎么办?
2.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代理人,称被执行人属于“惯犯”,多个案件正处于“中止”状态,该案也只能因此“被中止”,怎么办?
3.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未进行财产报告,承办法官坚持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未果,怎么办?
4.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失联,怎么办?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为单位但已人去楼空,怎么办?
5.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该当何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