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国家标准——改进供给侧、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016年1月5日,人民银行官方微博@央行微播发布消息称,“【人民银行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9项金融服务国家标准发布】本次发布的9项国家标准是金融行业规范相关金融服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金融国家标准,主要包括《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评价准则》等,新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具体来看,此次发布的有《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评价准则》《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基本要求》《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评价指标规范》《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外包管理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规范》和《金融租赁服务流程规范》等9项金融国家标准,在万众期待之下为金融行业定下了规范。

笔者认为,9项金融服务国家标准是恰逢时宜的。

一是随着国际化的推进,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金融消费者已不再拘泥于国内进行金融消费,比如这几年比较流行的赴港购买保险就是典型例子。金融服务国家标准的推出,为金融服务质量划定了下限,有助于促进金融业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从而推动金融业的供给侧改革,为中国金融业参与全球竞争提供助益。

二是在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多具体的法理依据,便于相关部门受理和处置金融消费者投诉,也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应遵守的基本规范,更加有效的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三是统一的金融服务标准,有助于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小微经济实体获得平等基本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