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十八大后被判刑的“老虎”(下)


 盘点十八大后被判刑的“老虎”(下)

上篇向大家介绍了王素毅、童名谦、李达球、刘铁男、倪发科、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周永康、陈安众、蒋洁敏、李春城、郭永祥等13名高官的判决情况。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13人当中,只有受贿金额283万元的陈柏槐因对犯滥用职权罪被判8年不服一审判决而提出上诉,其他12人均认罪服法,主动提出不上诉,有的忏悔书还声泪俱下,悔恨台上未能认真接受廉政教育,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当然,后面的13人也都在第一时间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十八大之后已被判决的另13名高官的判决情况,仍按照判决的时间顺序叙述:

14、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党组书记。2015年11月3日  ,江西省南昌市中院认定被告人李崇禧犯受贿罪(受贿1109.6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李崇禧受贿财物予以追缴,作案工具录音笔一只予以没收,一并上缴国库。

15、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2015年11月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阳宝华犯受贿罪(受贿135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中纪委通报中,阳宝华有“与他人通奸”情节。

16、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2015年1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院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祝作利犯受贿罪(854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7、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2015年12月3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沈培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受贿1615万元)判处沈培平有期徒刑12年。

沈培平在担任云南省普洱市市委书记期间,因公开叫嚣“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坏”而得到“拆迁大佐”称号。中纪委通报中,有沈培平“与他人通奸”情节。

18、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2015年12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院对郭有明受贿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受贿2380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有明有期徒刑15年。

中纪委通报郭有明“道德败坏”。腾讯网《高官情妇为何不乏“丑女”》专题披露,有消息称“郑兴华则是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的情妇”。郑兴华乃堂堂的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

19、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木根。2015年12月18日,厦门中院公开宣判,姚木根因受贿罪(受贿2302.94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

20、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2016年1月7日,河北省衡水市中院公开宣判,谭栖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法院审理查明:谭栖伟直接或间接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及孳息全部追缴。

21、公安部副部长(正部级)李东生。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东生受贿案(受贿2198万余元)作出一审判决,处被告人李东生有期徒刑15年,没收非法所得100万元。

李东生还是自蒋洁敏之后“落马”的第二名十八届中央委员。因为中纪委通报中未见李东生“与他人通奸”情节,笔者在《“温柔乡”里的李东生咋未“通奸”》一文曾分析,李东生在公安部的地位比郑少东高得太多,在央视也是呼风唤雨,不懂得“近水楼台先得月”,既不在央视找演员、主持人当“情妇”,也不在公安系统找“文艺女青年”、找“警花”,那么“权力是男人的春药”在李东生身上就失灵了。如果果真如此,李东生可真是“出污泥而不染”了。

22、质监总局原副局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刚。 2016年1月20日,北京市三中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杨刚犯受贿罪(受贿137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起诉书显示,杨刚的问题与任职刚9个月的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没“半毛钱关系”。中纪委通报杨刚“与他人通奸”。

23、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2016年3月30日,天津市一中院宣判,对冀文林以受贿罪(受贿204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冀文林“落马”时年仅47岁,在十八大之后被查的约200名“老虎”中,仅次于45岁即被查的“将二代”郭正钢。中纪委通报冀文林“与他人通奸”,网上传他外号叫“淫荡副省长”。据悉冀包养情妇13名,包括女主持和各行业美女,冀文林名下有78套房产,与三个老婆所生的14个小孩已全部移民美国。现在看来,这些都是“谣言”了。

24、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2016年7月4日,天津市一中院宣判,认定令计划犯受贿罪(受贿7708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令计划是目前唯一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高官。令计划更是被查高官中最惨的一个。自己因独子飚车死亡而牵出问题;已被羁押的老婆谷丽萍,成为证明令计划有罪的证人;哥哥令政策9月18日受审;弟弟令完成出逃境外,姐夫王健康也被调查,牵扯亲属不计其数,真正是当官当到家破人亡。

令计划还是被查的第四名十八届中央委员。此前三任分别是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中纪委通报令计划“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据媒体公开报道,令计划的情人中包括有原中央电视台一位负责跑口中南海的时政新闻记者。早在2005年,该记者是令计划的情人之说便已在央视内部流传。

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传令计划老婆谷丽萍与央视美男主持人芮成钢“关系密切”。这两口子,把央视名声都弄坏了。

25、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2016年9月30日,宁波市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敏以受贿罪(受贿180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王敏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敏还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26、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2016年9月30日,广西南宁中院对被告人万庆良以受贿罪(受贿1亿1125万余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与王敏一样,万庆良也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到目前为止,已有10名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3名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和两名中纪委委员被查。

万庆良在被查前一天发出的“自我批评要‘怕不辣’,相互批评要‘不怕辣’”已成反腐名言。中纪委通报万庆良时虽没有“与他人通奸”等描绘其道德腐败内容,但坊间传万庆良存在道德瑕疵,甚至此前有媒体报道,广东省纪委在查办陈弘平案时,发现陈有情妇并育有一子。在询问该涉案女子时,其最终供出为万庆良亦秘密育有一子,此事报告了中央巡视组。陈弘平在担任广东省揭阳市市长期间,万庆良任书记;万庆良升迁后,陈弘平接任。

 

除周永康、万庆良涉案金额破“亿”外,另有4名“亿元贪官”已开庭审理过,目前处于“择期宣判”状态。他们分别是受贿金额达到2.4676亿元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涉案金额超过2.32亿元的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金额1.23亿元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1.048亿余元,另挪用公款4亿元的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

除以上26“地方虎”被判决外,十八大之后还有1名上将和1名中将及若干名少将被判决。其中,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有意思的,这两人涉案金额均没有披露,估计是担心吓坏国人。(请用搜狗搜索“周蓬安”微信,关注我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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