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原理与“最后通牒博弈” 实验
熊义杰
(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710058)
实验经济学是经济学界目前的一个热点研究领域。随着2002年,被称为“实验经济学之父”的弗农·史密斯走上诺贝尔经济学的领奖台,实验经济学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关注。然而,实验经济学的一些思想仍然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对“经济人”假设的实验结论,就很值得商榷。这一点从下面的事实中不难看出。
在一篇介绍实验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的论文中,曾介绍了这样一个例子,小标题叫做“最后通牒博弈”的启示[1]。论文中的思想大体是这样的:有一个叫做 “最后通牒博弈”的游戏。游戏的规则是,现有100元奖金给甲、乙两人分享,由甲先提出分配方案,即提一个数X(以元为单位,0≤X≤100,甲得(100—X)元,乙得X元,再由乙决定是否接受该方案,如果乙接受,则按该方案分配奖金,如果乙不接受则取消奖金,甲、乙两人均得0元。
在这样的游戏中,X多大乙可能接受呢?按“经济人”假设,只要X>0,乙就应该接受,例如X=1,即乙得1元,甲得99元,乙也会接受;因为乙如果不接受,则两人均得0元。按“经济人”假定,得1元的效用高于得0元的效用,他应采用得1元的行动,即同意甲的方案。但是在99元比1元的悬殊比例之下,乙是否真的会同意甲的方案呢?现在设想,你在游戏中作为乙的角色,你会同意吗?也许你会脱口而出:“不同意。甲也太欺负人了,他凭什么拿走99%?”如果做一个角色转换,你是角色甲,你会给乙多少呢?你可能会说:“我会给乙50元,至少给他40元。”为什么给他50元呢?可能你认为50对50最公平。为什么可以给他40元呢?可能你认为你有“先发优势”,即首先给出分配方案的优势,对方应该承认你有一些特权,可以得到比50对50的最公平方案更多一些的利益。但是,你的想法未必能代表别人的想法,在这种不准讨价还价的一次性行动中,你给对方40元甚至50元,都有可能遭到对方的拒绝。在这里,任何推测都显得苍白无力,只有应用实验方法才能探明其规律。
最早进行最后通牒博弈实验的是Cuth。他将所有被试者置于同一房间,彼此间可以看到但不准交谈,也不知道将与谁进行博弈,所有信息都在纸片上传递。实验的结果与“经济人”假定大相径庭:当X较小时,大多数人(作为游戏中的乙)拒绝接受。这表明人们在实际决策中的行为与理论有一定差距。随后,学者们做了很多实验,他们的实验分别考虑了公平性、信息与报酬的对称性,局中人对奖金价值的认知等,结论是参与游戏的人不会因为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上的差异而产生明显不同的行为,并且奖金总数的多少对结果也无多大的影响,但是,文化差异的影响较大。例如在印尼的实验中,可分享的奖金是当地平均月收入的三倍。但是当他们觉得对方分给自己的部分太少时仍然予以拒绝。但是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在游戏中的表现有明显的差别。美国人作为游戏中甲的角色愿分给对方的奖金平均是奖金总额的45%,而南美州亚马逊的马奇圭噶部落,这个数据只有26%。与之相反,巴布亚新几内亚阿乌部落则愿拿出一半以上的奖金给对方。阿乌人认为,接受别人的馈赠必须知恩图报,因此,过于慷慨或过于吝啬的馈赠通常会遭到拒绝。
文中指出,通过“最后通牒博弈”及其实验我们可以发现:现有经济理论的假设是有问题的,就如最基本的“经济人”假定都不一定正确,局中人乙拒绝接受较少的X说明,人们在决策时考虑的除了利益之外还有其他因素。
对“最后通牒博弈”的实验是实验经济学中最为热门的选题之一,目前已有很多文献论及,因为它反映了实验经济学方法的威力和特点。
笔者认为,这里的结论实际上是很勉强的。因为,这里的实验是分100元奖金,得1元和不得实际上没有什么两样,因此乙选择得1元不如选不得。他选择不得,对他自己来说,可以说什么都不影响。试设想,如果有1元钱丢在地上,你会取什么态度?我想,多数人可能会说,只有1元钱不值得我弯腰去捡。因为,1元钱带不来多大的效用。而如果乙选择不得,99元对于甲来说,就是一个不小的损失。这无疑是对不公平分配的一个打击。现在换一种情况。假如分配的不是100元,而是100万元,这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1%也要10000元,即使甲提出给乙1%,我想不管是谁,也都会欣然接受的。因为一旦选择拒绝,10000元就一点都得不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想除非是傻瓜,是没有人会选择拒绝的。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这与管理学中讲的“动力原理”有关。
现代管理的动力原理是说,管理必须具有强大的动力,而且必须正确地运用动力,才能使管理运动持续有效地运动下去。管理过程中遵从很多的基本原理,除了动力原理以外,还有比如能级原理、反馈原理和封闭原理等等。其中,动力原理主要强调两点:一是要全面综合地运用各种不同动力。动力除了我们通常的物质动力意外,还有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物质动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物质刺激,这是由人类的生存的本能所决定的。精神动力也就是精神鼓励,包括表扬、赞美等等。信息动力即动过某种暗示或启示,让对方知道某一事实,因此在“被动或落后就要挨打”的信念鞭策下,对方必然将会有所行动。另一点,就是要把握适当的刺激量。这一点不难理解。比如奖金的发放,发少了肯定不起作用,要能够起到刺激作用,必须达到人们预期的期望值。
上述讲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为什么X的值较低,乙方会选择拒绝,其中的原因就可以用“动力原理”予以解释。当然,“最后通牒博弈”实验的结论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人们在决策时考虑的除了利益之外还有其他因素。但是不能因此否定“经济人”假设,实验中人们之所以考虑了“其他因素”,是因为没有达到必要的刺激量,在满足必要的刺激量的条件下,“经济人”的假设仍然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