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美的局限与扩展


第三节:美的局限与扩展

在美学界,很多美学专家把美局限于视觉与听觉,把快感与美感截然分开,把生理快感拒于美的门外。比如,李泽厚在《美学四讲》说道:“所以康德以为,愉快在先还是判断在先,是美感与快感区别的关键。即是说,由愉快而判断对象为美乃是生理快感,只有由人的各种心理功能和谐运动(‘判断’)而生愉快,这才为美感。”(引自《美学四讲》李泽厚著.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1.第一版P163)。随着美学与科学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快感与美感并无本质区别,是应属于美的范畴。比如汪济生在《美感概论》中说道:“快感就是一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感觉;而美感可以说是由二级、三级反射机制所引发的肯定性情感。……因此,所谓美感和快感的区别,说到底,也就是由反射引发机制级别不同而区别开来的不同层次的快乐体验罢了。”(引自《美感概论》汪济生著.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8.8第一版P21

尽管很多人认同快感美感同一家,但是仍然把美局限于人的范畴,认为只有人才有美感。尚世敏、汪济生等人提出动物也有美感。把美的范畴扩展到了动物界。但是汪济生却就此止步,否定植物没有美感,他说:“这里我们也要顺便指出,植物虽然也是生命体,它们的生命运动也在不断地和客观世界取得协调,但是,这种协调却不是通过神经系统来实现的。因为植物组织根本没有神经系统,因而这种协调既没有通过神经系统的感觉去表示出来,也没有依靠神经系统的精神活动去实现。所以,严格地说,植物没有感觉,起码是没有和动物类似机制的感觉,从而也没有美感,我们就不把它们作为自己的观察对象”(《系统进化论美学观》汪济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3第一版P2

植物真的没有感觉吗?我们先来看看几个实验。

最著名的食肉植物捕蝇草在进化过程中具备了触觉,所以当昆虫掠过它的“触须”时,它的“下巴”就会合上,不幸的昆虫就成了瓮中之鳖瓮。达尔文是最早指出这种行为是模仿了动物的神经系统反应的学者之一。

按照达尔文的提示,伦敦大学的医学生理学家约翰·伯登给捕蝇草绑上电板,他发现,当捕蝇草的“触须”被碰到时,便会产生类似动物神经冲动的电脉冲。然而两者的反应速度却大不相同:动物神经冲动的传播速度为每秒100米,而植物体内电脉冲的传播速度仅为每秒3厘米。”(《农村实验科技20016》)

格拉斯哥大学的分子生物家加雷思.詹金斯通过实验证明,植物有觉察光的蛋白质。植物组织内含有名为CRYTOCHROMEPHYTOCHROME的光敏色素蛋白质,它们可以“分辨”光的强弱。这种能力很可能使植物看到我们所看不到的波长,并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农村实验科技20016》)

在一系列实验中,人们用现代化仪器记录了植物的反应。据说有一个实验是这样的:在一所房间里内放置两棵植物以后,进来了6个人。其中1人粗暴地折断了1棵植物,然后大家一起离开那所房间。当这6个人重新会到那所房间的时候,那棵被折断的植物只对1个人,即那个折断植物“凶手”作出了一种“很不愉快”的反应。仪器明确地记录了这种反应。有些生物学家根据这个实验和其它一些实验作出判断:植物能对周围环境作出反应,并且具有某种‘记忆力’。”(节选《林业与生态》中《植物有感觉吗》杨小懿)

动物和植物都是由同样的化学成分构成,它们的各种组织和细胞都具有共同的基本构造与基本特性,按共同的规律发育,有共同的生命过程。每个细胞都是一个完整而有序的结构体系,都有一套完整的代射装置,都是一个自动控制体系,因此,我们连细胞的感觉都不能否定,又怎能否定植物的感觉,进而否定其美感?

然而,除了植物,还有其他生命,甚至无机物是否有美感呢?后面将作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