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由于信用货币只是政府强制发行并流通的一种货币符号,因此,实现信用货币由价值形式向使用价值形式的转变,将是信用货币持有者的最终目的,在现实经济运行中,信用货币价值的实现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购买消费品的方式实现信用货币的价值
就消费品而言,其主要体现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物质和精神产品。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当信用货币实现对于消费品的购买之后,社会总产品的使用价值形态开始减少,而作为价值形态的货币则不会退出流通领域(国家通过回购等方式减少信用货币供给,则另当别论),由此决定了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总量会保持不变。受此影响,如果不出现新的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供给,那么,每一单位的货币价值所代表的使用价值数量将开始减少。由于信用货币价值形式最终需要通过转化为具有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才能表现出来,因此,在通过购买相关消费品实现货币价值的条件下,如果货币总量不减少,那么,不断增加使用价值总量的供给,将是保持单位信用货币价值基本稳定的必然选择。从“人”的角度考虑,人使用消费品之后,一方面使其创造使用价值的能力得到维持(其主要表现为生存性消费);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类创造更多使用价值的能力(其主要表现为发展性消费,如教育、科技的投入等),如果未来人类通过消费消费资料,而使其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得到维持和进一步发展,那么,在信用货币供给总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在下一期生产过程中,通过人类参与生产活动,可以弥补其前期消耗掉的消费资料,甚至可以创造出更多的消费资料,从而使社会使用价值总量恢复到前期水平甚至还会超过前期水平。就此而言,在信用货币向消费资料转化的条件下,要维持社会使用价值总量不变或者相应增加,就必须通过保持或提高人类既有劳动量的方式,来确保使用价值总量供给的相对稳定和不断增加。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分析,要有效地弥补消费资料使用价值形态的损耗,就必须在优化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基础之上使消费资料的生产规模保持不变或相应地增加。
(二)通过购买投资品的方式实现信用货币的价值
就投资品与消费品的联系和区别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都是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所不同的是投资品和消费品在使用价值的具体内容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前所述,消费品主要是指为了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其在使用价值形态上具有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消耗完毕的特点。从实物形态上来看,以消费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在被使用结束之后,不会产生新的物化形态的使用价值,其物化的使用价值形态必须通过人类“活劳动”再次被生产出来。而投资品的使用在于能够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这种增量的使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在投资品使用价值形态不发生改变的条件下产生更多的投资品供给。如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资品供给,农、林、牧、渔的生产等;另一方面表现为在改变投资品使用价值物理、化学属性的基础上,产生更多的其他使用价值形态产品的供给,这种供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类不断提高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就投资品生产的价值形态而言,在社会信用货币供给总量保持不变以及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相对合理的条件下,鉴于投资品的使用价值属性,投资品的价值总量并没有发生改变,由于使用价值总量是增加的,由此使每一单位使用价值所包含的价值是降低的,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效用。在保持单位信用货币购买力的条件下,如果信用货币供给随着使用价值总量的增加而增加,那么,社会价值总量也会随着使用价值总量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当然,从社会产品结构分析,由于投资品的使用,其生产的使用价值既可以表现为投资品,也可以表现为消费品,投资品与消费品在社会生产中如何实现均衡,其一方面取决于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另一方面,也取决于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