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都是有破坏性的,但任何战争都是要考虑成本的。即使是正义的战争也同样要考虑战争的成本,即使是到了民族存亡的时候同样要考虑战争的成本。战争的破坏性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无论什么样的战争,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尽管如此,战争的破坏性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个必须要仔细地弄明白,绝对不能草草过关。同样是对外民族的大规模战争,汉武帝与李世民相比,后者要远远优于前者。因为后者发动的战争对国内社会没有产生多大的破坏作用,而汉武帝发动的战争却把国内社会弄得一塌糊涂。
汉武帝不愿意接受匈奴屈辱性的和亲政策是值得肯定的,甚至也可以对匈奴开战,但必须严格控制战争对国内社会的破坏性,更不能利用战争来达到加强集权专制的目的!汉武帝和他的大臣们对战争的破坏性不加以控制是失职的,尤其对国内社会的破坏性。战争需要巨大的耗费,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军事化等,这些对社会组织形态的破坏性都是需要控制的。军队对社会的冲击是巨大的,社会组织形态是社会形态的核心要素,因为战争而破坏国内社会的组织架构,这是对国内社会横加干涉,这是对人的正常生活的巨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汉武帝为了发动对匈奴的战争,使得军队规模成倍地扩大,使得武将充斥朝廷,对社会治理破坏极大。而武将和军队的素质低下,军纪松散,极易形成极权组织形态,从而对社会组织产生极大的破坏性。
当时的匈奴尽管十分强大,对西汉社会的边防不时侵扰,但它并没有威胁西汉社会的存亡,更没有对西汉社会产生太大的破坏性。匈奴并没有入侵西汉社会的企图,直接入侵汉人社会是从“五胡乱华”开始的。面对这样的情形,汉武帝没有理由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更没有急促发动大规模战争的任何理由!他和他的大臣们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做充分的准备,严格控制战争的规模,更严格控制战争对国内社会的破坏,如果非要开战的话!所以,汉武帝和他的大臣们是失职的!更谈不上有什么“雄才大略”!
汉武帝对匈奴的战争在几个方面做得很不好,尽管他打赢了这场战争,他和西汉社会付出的代价太大。
一、对战争的性质与对战争的破坏性认识不足。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战争具有巨大的破坏性,所以发动战争必须要慎之又慎,即使在被动应战的情形下也要慎之又慎。战争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最后手段,谈判始终是解决冲突最有效的方式。汉武帝并不十分清楚他发动的战争是什么性质的,要达到什么样的战略目的?更不懂战争只是在误判下才会发生的一种解决冲突的途径!就像蚂蚁的战争一样,十之八九是误判导致了战争!
汉武帝本来是要发动一场防御性战争,这才是这场对匈奴战争的性质。但汉武帝匆匆发动的战争完全偏离了这个基本的性质。防御性战争是在被动下的主动防御战争,面对敌方入侵而发动的防御性战争。只要敌方失去了入侵的目的、情势与实力,我们就应该立即结束战争。但汉武帝是这样的吗!他不是!他把整个西汉社会绑在对匈奴的战车上而不下来,这是何等罪恶!为了个人的虚荣而完全不顾及战争的破坏性,这是对西汉社会犯下的罪恶!
二、对战略目标不清晰,对实现战略目标的途径没有深入的认识。汉武帝一开始要发动的是防御性战争,并不是入侵战争,也不是征服战争。只是后来,其战争的性质一步步变了,变成了入侵战争。他和他的大臣们本不想杀死大部分匈奴人,只是想表明西汉社会对匈奴的抵御决心,不甘屈辱。当然想给匈奴一点教训,使其吃点苦头,知难而退,不对西汉政权的边防侵扰。在这方面,后来的李世民和他的大臣们就做得非常好!这为他赢得了“天可汗”的美誉。
我们来分析一下汉武帝发动对匈奴战争的战略目标,以及如何实现这样的战略目标?通过对战争性质的分析,我们就已经清晰这场战争的战略目标,归结到一句话,就是消除匈奴对西汉社会的战争威胁,与其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至于边防侵扰在消除战争威胁后就会处于可控的范围内。那么实现上述两点战略目标,我们可以选择怎样的途径去实现呢?
李世民在对突厥人的战争中,突厥人内部的分化为大唐政权快速结束战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汉武帝和他的大臣们一味地用战争的方式去消灭匈奴人,一味用武力,而不知道通过分化匈奴人可以更好地达到战略目标!两个大国之间很容易陷入修昔底德陷阱,陷入战争,这是最为糟糕的事情!但当我们分析修昔底德陷阱时,我们会发现,集权专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的封闭是造成修昔底德陷阱的根本原因。两个开放的社会是不会陷入修昔底德陷阱的,战争只有对极少数人有益处,对整个社会是没有益处的。
汉武帝和他的大臣们完全可以通过军事打击与政治分化快速地结束对匈奴人的战争,达到其战略目标。国家强大不是给其领导人为所欲为、在国际上耀武扬威、在那儿瞎拽提供本钱的!对匈奴开战,汉武帝和他的大臣们应该清楚战争对普通的匈奴人和普通的汉人没有任何益处。对于西汉社会,那些受到侵扰的边民很遭罪,迫切希望抵御这种侵扰。对于匈奴社会,那些参与侵扰西汉社会边民、并获得战利品的人渴望继续。只要西汉政权通过有效的军事打击,这种情况会很快改变。
战争的代价是巨大的,大规模的战争往往是任何一个社会无法承担的,更何况是十多年的长期战争。然而穷兵黩武是极权君主常犯的毛病,追求个人虚荣的冲动、活在虚幻里是极权君主难以避免的。
匈奴社会在一个统一的政权下,这给政治分化带来难度,但绝对不是不可以做到的。只要西汉社会讲明发动对匈奴战争的性质、以及不会压缩匈奴人的生活空间,匈奴人是不会热衷于对西汉战争的。匈奴人不是傻子,他们会明白战争对他们没有好处。结合有效的军事打击,政治分化匈奴社会并不是难事。但这在一个前提下,对匈奴的战争绝对不能变成入侵战争和征服战争,要严格控制在防御性战争的性质内。
通过有效的军事打击,政治分化匈奴,与分化后的弱者结成政治联盟,从而消除匈奴对西汉社会的战争威胁,达到第一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分化后的匈奴社会必然弱化,与其建立平等的外交就会水到渠成,从而达到第二个战略目标。
也许有人会产生道义上的疑问,政治分化匈奴社会合乎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吗?我们丢弃博弈论吧,尽管它有时候很管用。政治分化匈奴社会要比战争良性得多,面对匈奴对西汉社会的战争威胁,分化匈奴就可以消除战争威胁。我们对人类社会整体负有责任,我们对个人的生活负有责任,除此之外,我们不对中间的任何东西负有责任。所以,政治分化匈奴社会是合乎人类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