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平坟遇到水土不服的问题


 张丰写“有中国特色的死亡”,一些基本感觉,我也是有的。但对他把周口强制平坟和对墓园的垄断性开发视为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的观点,我是不能苟同的。

   周口强制平坟事件不是失败,而是当下的政府对传统习俗的一种妥协。如果政府一定要平坟,老百姓最终是会顺从的。周口平坟事件的妥协,只证明当今政府对民营众意愿的一种重视,在唯物主义为主流世界观的今天,在土地国有化的前置条件下,政府作为国家土地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的管理者,若要坚持把周口平坟工作进行到底只是一句话的事,只有糊涂虫才会把周口强制平坟事件的最终结局看成是老百姓斗争的胜利。即使是“胜利”,这也是没有多大价值的胜利,我认为。

   毛泽东主席曾经讲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周口平坟事件的结果恰好说明了在社会转型期间对农民加强教育的必要性。中国政府现在要做的大事情很多,为平坟的人激发民怨是一件不值当的事,中国也远没有到土地资源贫乏到需要平坟来实现土地总量的增加的十分紧迫的地步,所以对于平坟事件,只是最可能的土地国有化的试水。政府的这种妥协,只是暂时的,要想在农村保持那种自然安葬的状态,这注定是会消亡的现象,只是这种消亡的时间性和方式的问题。

   政府提供公共墓地来安排这些墓地的拆迁,也是对民俗的一种迁就,按照彻底唯物主义的观点,这种搬迁是没有什么很深刻的社会意义的,所以,作为信奉唯物主义的共产党员带头平坟应当而且必须是一种不可推卸并与之信仰保持了一致性的义务。而这些共产党员之后又把坟地重新垒了起来,应该说是与他的共产党员的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他对自己信仰的一种背叛。而那些兴建的“公益性”的墓地成了烂尾工程,这更说明了不听毛主席的教导的严重后果,舍此无他。

   至于公益性公墓是否早晚有一天会成为收费项目这个问题没有意义。公益性不代表免费,更不代表垄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有依法安葬的社会义务,为了改变农村任意建坟地非文明现象,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也是社会发展之必需,根本谈不上什么垄断与非垄断,更不在什么自由选择的范畴之内。村民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居民,他也应当守法,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选择,根本不存在自由选择的法定权力。在以农业为主的河南周口,平坟遇到了水土不服的问题进一步说明了继续贯彻毛主席指示的重要性。

20164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