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9 20:30:03来源:《中国改革报》第一版
写在前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价格政策”。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成为该省价格改革的一大亮点。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当前大力推行以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为特色的价格机制改革,这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着力点,也是“清新福建”积极寻找支点、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力点,对全国价格机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 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南
着力先行先试,福建价格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去年10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的改革目标。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则提出,“到2017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将中央《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放开”贯彻落实为“全面放开”,并力争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这一目标任务提前完成,是福建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又一先行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福建发挥先行先试精神,价格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先进行列:在全国率先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两清单”;在全国率先编制公布了省级实行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中介服务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三个目录清单”;在全国率先建成了集价格举报、移动执法、监测预警、平价商店、收费动态监管、价格争议调处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金价工程”指挥调度平台;在全国率先建设阳光价费、清单管理、收费动态监管、网格化监督检查和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等价格监管“五个平台”……
这些率先于全国推出的有效举措和工作平台,见证了福建物价工作的鞭快马疾,成为福建大力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特别是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有力支撑。
福建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文达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福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早在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前瞻性战略构想。福建价格机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按照生态省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服务福建生态省战略建设。
价格改革:促进发展增活力
在《实施意见》中,福建省明确提出“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这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着力点,也是“清新福建”积极寻找支点、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力点。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对外发布,“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成为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之后出台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价格政策”。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当前大力推行以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为特色的价格机制改革,对“清新福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有何样本意义?
赖文达表示,福建物价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4月20日,由福建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的《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印发实施。福建省物价局按照国家制定充电服务价格“有倾斜、有优惠”的作价原则,目前已完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分类服务价格的测算工作,将于近期出台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分类服务价格。
以价格手段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只是福建省价格部门全面落实节能降耗政策的其中一项举措。近年来,福建省不断加大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力度,先后出台了钢铁、水泥、建筑饰面石材、落后产能、钢铁烧结机/玻璃炉窑差别电价政策,先后对3218家企业执行差别电价,2013~2015年,累计上缴财政差别电价资金10。12亿元,大部分列入执行名单的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产能企业已停产或转产,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持续开展“以大代小”燃煤机组发电替代,2013~2015年累计实现替发上网电量103。55亿千瓦时,约可节约发电标煤11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3286吨。深化水资源费改革,从2015年1月1日起,福建适当提高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实行超计划取水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年约增收水资源费6420万元。
而在运用价格政策促进转型升级方面,福建的资源产品价格“组合拳”同样精准发力,效果可圈可点。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政策,在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全省23个设市城市已于去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基础上,2016年底前所有县城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力度,2016年底前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努力促进水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赖文达告诉记者,与福建生态省建设休戚相关的水、电、天然气、成品油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重要抓手。围绕“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这一总体要求,福建将在水、电、环保权益、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价格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行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鼓励性价格政策、对“两高一剩”行业或单位用水实行高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健全节能环保类权益交易价格管理;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管网输配价格,择机放开非居民用电、用气价格,促进市场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水价改革方面,福建力求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为实现这一目标,福建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二是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三是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通过进一步提高供水价格,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四是结合用水权制度改革进程,健全水权益交易价格管理,规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促进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节约用水、减少水污染。五是继续落实水资源费政策,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
赖文达指出,价格改革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连着百姓,以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为代表的特色价格改革,正激活“清新福建”一池春水,对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塑诚信
2015年6月27日,新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正式实施,福建先行先试,对自贸区实行特殊、灵活的价格政策,下放价格管理权限,即“福建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管理权限授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具体管理部门行使。”
这项规定特别具有福建特色,也是国家批准设立自贸区的4个省市中,唯一取得这项特殊政策的省份。
据赖文达介绍,新的定价目录实施后,福建仅保留定价项目12个大项、42个子项,包括管道燃气、供排水、电力、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重要专业服务项目等,与2010年公布的定价目录相比,政府定价范围缩小了三分之二以上。
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是福建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这在福建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被具体表述为:“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确保政府定价明晰、规范、公开、透明。”
同时,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福建省提出了符合本省实际的价格机制改革目标,即“到2017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按照这一目标任务,未来价格全面放开后福建将如何规范市场秩序?赖文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放任不管,及时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五一”节前夕,多家媒体报道了福州部分酒店借“营改增”涨价事件,福建省价格部门迅速介入调查,要求全省各地酒店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福建全省各级价格部门也将开展一次专项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各类酒店餐饮、软件服务、保险服务等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等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
记者获悉,福建省物价部门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努力做到放管结合,不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重拳查处了一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2012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274件,实施经济制裁2。26亿元。
为维护“清新福建”品牌,今年福建省物价局联合旅游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景区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捆绑销售、自立项目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为服务建设生态省战略,福建省物价局组织对全省15家燃煤电厂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了超标排放污染物仍要求执行环保电价的行为,有力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一方面价格行政监管手段持续发力,另一方福建对价格的信用监管举措也未雨绸缪,先行先试。
2015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将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列入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厦门为例,2015年12月,厦门市发改委协同鼓浪屿管委会、市旅游局、思明区政府开展共建鼓浪屿“价格信得过景区”,启动全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试点工作。对于诚信经营的商家通过挂牌的形式进行褒奖,而对于违规违法的商家则实施严厉的黑名单制进行惩罚。凡是被投诉并被立案处罚的商家,除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外,还将被市价格监督部门列入诚信档案不良记录。
同样是厦门,成立于2008年1月的海沧区职工物价监督站现有监督员6名,从辖区社区居委会推荐的年龄在65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或下岗职工中择优聘用。当地政府在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一路“绿灯”,从而使得职工物价监督站在社会监督网络方面的功用历久弥新,为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物价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实践。在福建省新近出台的价格机制改革方案中,“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加快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再次成为福建省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的发力方向。
赖文达告诉记者,在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过程中,物价部门将着重抓好5个方面工作:一是针对价格监管中查出的问题,加强规律性研究,探索制定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重点规范竞争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二是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教育、涉农、旅游、商品零售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事前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三是研究检查和处罚之外的监管方式,探索加强价格信用监管。通过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推行价格信用奖惩制度,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价格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面,提升价格监管效果。五是密切关注市场竞争动态,加强反垄断执法,加大查处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确保市场能够公平地开展价格竞争,推动资源有效配置。
清费减负:持续推动降成本
今年初,“全面实施依法治价”被写入《2016年福建省价格工作要点》。福建省物价局以部署开展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整合省市县三级价格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调度,分行业开展教育、涉农、涉企、医疗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做到“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以此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利益。
福建省大力推行的依法治价和清费减负,与近年来全省实施的阳光价费政策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赖文达向记者透露,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福建省物价部门提出用3年时间在全省全面实施阳光价费和阳光公示制度,目前省级收费公示示范单位已达300家,为实现“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缴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有力推动了清费减负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5年4月,福建省物价局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全省电梯保有量的逐年上升,电梯检验的成本相应有所下降,各地减负办和企业都有适当降低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呼声要求。为此,福建省物价局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将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下调17%左右,年可减少企业和用户负担1428多万元。
一年多来,福建省相继取消征地管理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人事代理服务费等45项收费,暂停征收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电梯检验收费和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落实针对小微企业的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落实涉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收费减免政策和绿色通道、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等优惠政策。相关措施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1。39亿元。
实施阳光价费,提高收费透明度,是福建省物价部门具有开创性的一项工作,也是富有成效的一项工作。在福建省新出炉的价格机制改革方案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方式改革”这一阳光价费政策,作为福建省价格改革的八大重点领域被重笔着墨。
福建省提出,要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定期编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收费优惠政策坚决执行。同时,要鼓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本级及以下收入部分先行探索免征或部分免征收费改革。
在减负降成本方面,赖文达表示,为落实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福建省物价部门正积极运用收费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降低469项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平均降低幅度36。19%。二是降低房屋交易手续费标准,平均降低幅度29。33%。三是降低土地权属调查费收费标准,平均降低幅度60%。四是取消了进出口环节电子口岸科技服务收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600万元;试行港口海关查验作业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亿元。五是主动采取取消、降低和减免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其中取消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服务收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万元;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年可减轻企业约3100万元;减免部分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600万元。六是落实国家“绿色通道”和法定节假日免征小型客车车辆通行费政策,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7。06亿元;落实福建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优惠政策,年可减轻企业1。75亿元。
清费减负,让企业“轻装上阵”,让群众“获取红利”,福建物价部门一直在努力。2015年以来,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福建又两次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年可降低工商业企业电费负担33。99亿元;降低燃气价格,2016年1月以来共计为终端用户减轻用气成本负担4亿元。
价格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落实产业政策和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赖文达指出,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福建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价格改革经验。福建省物价部门将携手相关部门全力打通政策实施的“中梗阻”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福建价格改革政策措施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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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价部门今年重拳整治价格违法行为开出好局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均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今年以来福建省各级价格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紧扣价费重点领域中的民生热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手段,着力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在价格监督执法上发力,重拳整治价格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1-4月份,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7件,实施经济制裁9055万元,同比增长4。45倍。其中省本级查处违法案件19件,实施经济制裁7562万元,同比增长6。31倍,使今年全省价格监督执法开出好局,为促进福建绿色发展有力护航。
一是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检查,服务建设生态省战略。组织对全省15家燃煤电厂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了超标排放污染物仍要求执行环保电价的行为。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开出近年来福建省罚款数额最大的一笔罚单,没收1303万元,并处4倍罚款5213万元,震慑了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环保电价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力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二是开展景区价格专项检查,维护“清新福建”品牌。福建省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景区价格专项检查。省级部门对全省56个4A级以上景区进行直接检查;设区市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景区门票、停车场、交通运输服务、住宿、餐饮、购物等游客关注的热点价格,严厉查处价格欺诈、捆绑销售、自立项目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首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即从景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了责任可追溯,促进了价格执法的公正、公开、透明,促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
三是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落实依法治价行动。以全省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案卷评查为抓手,着力规范价格执法行为。采取随机抽卷、交叉互查的方式,抽查了市县两级近2年办结的23个价格行政处罚案卷,卷宗内容覆盖涉企、教育、医疗、旅游、房地产、银行等热点领域。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整合省市县三级价格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调度,分行业开展教育、涉农、涉企、医疗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做到“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以此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加强价格举报窗口管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福建省物价部门以12358价格投诉热线为窗口,打造为民服务品牌,重点推进12358价格举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及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认真受理举报案件。今年1-4月份,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咨询等7267件。通过群众举报线索,物价部门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额28。16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