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政府官员在不断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些政府官员在不断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贺德全
 
     我说的“一些政府官员”不仅仅指政府官员,而是借代说法——广指那些罔顾党纪国法、违法犯罪、侵害人民利益的官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
 
    自从有了网络、微信等自媒体,凡一地有政府官员或政府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有违法或不文明执法甚至暴力“执法”的,马上在短时间内就会传遍大街小巷。久而久之,在老百姓的脑海里就慢慢形成一个观念,“政府就会欺负人民”,“政府有权就任性”等等。而实际上,那些违规执法、不文明执法的只是个别地方政府的“个案”行为,大多数地方的政府其实还是能够依法办事、为百姓提供好的服务的。更不要说党中央、国务院“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措施,一项项都是落在实处。可是正因为少数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低下、缺乏法治观念,往往一件本来并不算大的“事件”活生生的发酵为全国上下“激情四射”的大事。
 
     有句俚语叫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而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做的一些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或不文明执法的事,不仅仅是这些个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耻辱,而且使得我们的整个执政党和政府都受到拖累,他们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很了解一些地方政府缺乏为民服务意识,他曾经说过这样的现状:“过去讲‘有理走遍天下’,现在有理的也到处找人。这从另一角度说明,老百姓要办点事多么不易,不打点打点,不融通融通,不意思意思,就办不成事!这种现象一定要扭转过来!”可是仍有个别地方政府或部门还没有转变服务观念,仍不能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又譬如   国务院、中纪委三令五申不能“强拆”,可有些地方政府还是阳奉阴违的搞“强拆”,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他们的所作所为无疑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此笔者希望,所有“体制内”的人员,不论在处理公务活动或个人行为时,都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是政府的一分子,自己的所作所为均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全体“体制内”人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