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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记者打电话采访我对财政部长楼继伟“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一说的看法。听她的意思,分类征税制度不公平,中国应该尽快实行综合税制。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类税制,没有考虑家庭总收入、人口赡养等情况。例如,我在学校拿工资学校替我扣税;去外面讲课,请我讲课的单位替我扣税;出版书,出版社替我扣税。每一项是分开来征税的,并没有考虑我的总收入,更没有考虑家庭人口赡养等情况。这被认为是不公平、不合理。
但我不明白,凭什么根据总收入、人口赡养等情况进行抵扣的综合税制就公平合理呢?
一个人,因为工作努力,或者天赋好,获得了更高的工资回报,然而只是因为没有孩子,或者少生了孩子,又或者爹妈死得早,我们就要向他多征税,否则就是不公平、不合理?
一个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业余时间别人打麻将,他选择做第二职业,比如开专车,又如当家教、写小说,多挣了一点钱,我们就要向他多征税,否则就是不公平、不合理?
这是哪门子的公平?又是哪门子的合理?天下竟然有这样的道理!
是的,或许你家孩子多、负担重,但这不能成为要求别人替你抚养的理由。凭什么别人孩子少就得替你养?你的孩子将来给别人养老送终吗?或许你家老人多、赡养难,但这同样不能成为要求别人替你赡养的理由。试问,你家老人给他人喂过奶,还是喂过饭?
综合税制本质上就是累进税,累进税就是鞭打快牛,最终是大家都变穷。
我想不明白,人家多挣了钱不交给你,就是不公平?难道你从人家那儿抢,就公平了?人家没有偷、没有抢、不贪污,靠自己的劳动多挣的钱,凭什么要多交税?如果挣钱不合法,那么就按法律处理,该罚钱的罚钱,该关人的关人,也不应该是多交税啊?!
不要以为政府征税就不是抢,更不要以为你就没有参与抢,你支持政府征税就是参与抢!
我们提倡大爱,提倡互敬互助,当看到别人家孩子多、老人多的时候,如果你献爱心,我们当然鼓励。但是这一切都要在自愿的基础上,不能有强制,然而政府征税就是强制。
我不是无政府主义者。并不是说完全不征税就好,但税率要尽可能低,税制要尽可能简。
税率一旦高了,那么企业就有偷逃税的激励,甚至只有偷逃税,才能活下来。当一个行业里的其他企业都在偷逃税的时候,你要么退出,要么跟着偷逃,这样整个行业里的企业都变成违法的了。当企业做到比较大的规模的时候,偷逃税,罪很大,不偷逃,又做不下去,于是继续保持小就是理性选择,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缺少好的大企业的根本原因。
税制一旦繁了,不仅征税成本高,这是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官员会上下其手,产生腐败。
我们不学美国的好,偏偏学其不好,其中之一就是学美国的综合税、累进税、遗产税。
有人说富二代不劳而获,享受巨额财富。我的问题是,就算他们不劳而获,好歹他们叫过一声爹吧?你呢,一声爹都没有叫过,好意思说人家不劳而获?好意思去分人家的财产?
任何复杂繁琐的税收制度,不仅是低效率的,也是不道德的!
在中国,由于法治和舆论环境不好,税率低、税制简的税收制度尤其重要!
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平均情况确立一个起征点,起征点以下免征,起征点以上按照一个单一的税率征收,而对经营所得则实施简单的单一税率,不再考虑个体的差异性。这看起来不近人情,但由于征税成本低,又避免了降低劳动激励,税基会变大,最终税率反而会变小。
如果中国在个人所得税和经营所得税方面推行一种单一低税模式,那么公权力就会有所节制,企业无需偷逃税款,资本可以大大解放,富人移民也会减少,人人可以享有尊严。
如果名义税收和实际税收一致,国家收到的税一分不少,好企业可以放开手脚做大做强,差企业将被淘汰,社会风气会根本改善,中国会出现大批优秀的企业,这才是真正的强大。
我不是富人,只是一个穷教书匠。我们穷人当然要改善生活,但是不能靠向富人征税来改善,而应该是通过创造一个自由、公正、公平的环境,依靠个人努力、自我奋斗来实现。
(原文首发于《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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