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发布实施。《办法》对新三板市场创新层的分层标准、维持标准、层级划分及调整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自2016年6月27日起,新三板市场将正式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按照规定,尚未正式挂牌的申请挂牌公司可按照规定申请进入创新层。
分层管理标志着新三板市场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新三板之所以如此分层,是为了便于管理层监管,同时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
《办法》严格制定了新三板升降级机制,如果未来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创新层将在融资等方面得到更多优惠政策,新三板内部就将形成强有力的优胜劣汰机制,这将激发新三板挂牌企业力争上游的动力。
《办法》明确了目前已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门槛标准,这些准入标准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值三套标准,企业只要满足其中一套标准就可进入创新层。
与创新层的准入标准相比,新三板创新层的“维持标准”,不仅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值三套标准,而且还包括公司治理、公司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要求。企业进入新三板创新层之后,如果达不到“维持标准”,就需要退到基础层,类似于沪深交易所的退市指标。实际上,新三板创新层的“维持标准”,比起沪市交易所的退市标准要远远严格。
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讲,新三板分层之后,还须推动形成完善的退市机制。在新三板创新层设立“维持标准”之后,新三板的基础层也应效仿之,在基础层设立“维持标准”,只要企业达不到基础层的“维持标准”,就将其踢出基础层场外,而不是让基础层变成只进不出的“单向门”。这样一来,优胜劣汰机制才能真正地在新三板市场落地生根。
《办法》实施后,新三板内部将建立极为严格而又刚性的升降级机制,这种优胜劣汰机制是沪深股市所缺乏的,使得沪深股市在未来将面临着新三板创新层的挑战。
对此,结合5月27日创业板尾盘的恐慌下跌带来的警示,沪深股市需要借助新三板分层机制的契机,加大改革力度,紧紧围绕形成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一核心机制,不断完善退市制度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等。只有市场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实现自己的市场价值,才能在优胜劣汰机制之下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李勇(中兴汇金高级研究员)
本文发表于6月7日《香港文汇报》http://pdf.wenweipo.com/2016/06/07/a11-06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