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短信产生的纠纷是太轻率还是太随意


录取短信产生的纠纷是太轻率还是太随意
 
李华新
 
 
  辽宁的赵先生在接到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录取短信并交了学费后,却被告知有一名女生与他同分,让两人协商谁被录取。待赵先生与同分女生协商后,学校却以“录取系统已关闭”为由拒录赵先生。赵先生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016-07-20 07:07:00 来源:京华时报
 
  近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国政法大学委托代理人及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出庭应诉。
 
  赵先生起诉称,他于2015年报考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在职研究生。经过初试和复试后,2016年3月10日,他接到法硕学院一位范姓老师的电话。在电话中,对方称法硕学院计划录取100人,由于一名成绩靠前的学生放弃录取机会,可以补录赵先生。撂下电话后,对方给赵先生发送了一条短信,告知其在3月14日前将1.5万元学费打入学校账号,并将汇款信息发到学院邮箱后就可被录取。但就在赵先生汇款之后,他又接到了法大老师的电话,告知一位女生与他同分,让两人自己协商谁被录取。
 
  赵先生与这位女生取得联系后,对方称因为怀孕选择放弃,手写了一份《放弃声明》邮寄给赵先生和学校,赵先生称自己在3月14日收到了这份声明。但法大研究生院却告知赵先生因录取系统关闭而不能录取他,并会将学费退还,让他明年继续报考。
 
 
     其实这样的事情,还是因为作为赵先生太想上这所大学的缘故,因为一个短信就认定自己的录取与否,实在是太轻率了,而谁发来的短信是否可以作为依据,现在的确是不好说,而现在与学校对簿公堂,那么学校是否是理亏,或是可以改变自己的决定,看来是不好说了。
 
  接到通知的赵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因为这事儿,我错过了补录到其他学校的机会,现在哪儿也去不了。”赵先生遂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了法庭。
  
   现在校方已经明确确认,法硕学院工作人员的录取短信并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书才是唯一证明被录取的书面合法文件。
 
    看来坏就坏在那条短信上,以为被录取,却是人家那边有权利的一方并不认可,于是就要对簿公堂。学校一方是强势,作为学生是否只好自己吃下这枚苦果呢!
 
    不过一句误发说的很轻松,很随意,就像你做出了伤害别人的事情,一句误伤就可以了吗?总是应该有个买单的吧!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