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下午,国资委联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重新对国有资产的产权转让、增资与资产转让等交易行为作了细致规定。
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鹏表示,在国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改革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通过提质增效、健体瘦身等行动剥离包袱、轻装上阵,另一方面也面临着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聚集发展资源的问题,而这两方面都必然会伴随大量的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出现。怎样实现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的同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目前监管层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出台的《办法》对监管的国有企业作了明确界定,并首次明确的将“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这一概念纳入了监管规定中,从而从实质上做到了国资全覆盖。
“以前国企的权益边界从来没讲清楚,这次终于清晰了。”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指出,《办法》是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交易行为,《办法》对这三类国有企业的界定除了国有独资及对外出资超过50%以外,还有两种情况也被纳入监管范围,一是有多个国有股合计占比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另一种是虽然国有股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有实际支配权的企业。
周放生认为这一概念上的界定首次将国资监管边界划清,是个巨大的进步。在边界内的国企交易,按照《办法》规定程序来做,而不在边界内的交易,即便涉及国有资产,也就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走公司治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