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未还的借款


五十年未还的借款

刘鸿儒

    我六四年考入延川中学后,每月享受两元钱的助学金。现在的年轻人可不能觉得两元钱不屑一顾。但是在那个时代,对于当时一个农民家庭出身的穷苦孩子来说,好像一个天文数字,珍贵无比。回到五十年前,大约在六五年下半年,我父亲领着我去学校报名时,学费当时为两元五角。因为当时家里十分贫穷,一时拿不出来。人穷不如鬼,酒淡不如水。我父亲张口向大家借钱,可是一是由于那个时期农村人都很穷,再则,有些人即使有钱也没人愿意借给我们这些最穷苦的人。无奈之中,父亲想到,我每月还有两元助学金,便把我领到学校,想给人家说先把报名费欠下来,当发放助学金时再扣掉。谁知到校后,班主任对我说,你哥也成劳力了,那助学金不能再享受了。
  没有了助学金,报名费必须当时交清,否则就不予报名。我当时非常着急,这报不了名,就意味着上不成学了,今天就要回家当农民去了,可是一想我才是十来岁的小孩子,回去再也见不到老师同学,就会像父亲一样,没明没黑受苦。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当时也流出来了。父亲无奈之中让我先等一下,他在街上看能不能借到两元钱。一个乡下农民在县城里举目无亲,转了一大圈,还是没有借到。最后父亲十分伤心地说,看来你念书就只能到这湾湾里了,咱们回去吧!我当时内心十分不情愿,可是也没有办法,只好听从父亲的安排,准备离开学校。就在这时,我碰到刘伟华老师。因为过去他认识我,因此便关切地问,报名了没有。我难以启齿,不敢说因为没钱准备回家。我父亲产长叹了一声说,助学金也被去掉了,借钱也借不下,没办法上学了,现在就准备回去,这孩子的学上不成了。刘伟华老师听说后对我父亲说,啊呀,鸿儒是个好娃娃,怎能就不上了呢?说着他便把我们父子两领到报名处,从口袋里掏出两元钱,替我交了报名费,并且一再叮咛说,以后有啥困难,一定要找他来帮忙,千万不敢再做退学打算。说完,他急匆匆办别的事去了。就这样,我很幸运地又回到教室,和同学们一起学习。在这关键时刻,刘老师的两元钱挽救了我的学业。因为没有了助学金,我的生活更加困难,但是想到老师的希望和鼓励,我父亲和我都觉得再要不念书,太对不起刘老师了。
  虽然我没有因交不起学费而退学,可是家庭经济状况一直得不到好转,加上没有了助学金,一时无法给刘老师还钱。直到文革后,我回到农村,父亲觉得再不给老师还钱,就算不上人了。于是父亲到学校找刘老师,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接受。就这样,借人家的钱始终没有偿还。
  七零年我上了清华大学,家里更为困难,借别人的钱大都无力偿还。这些债务,就像一块石头压在我们父子的心头。七四年,我参加了工作,虽然当时只有三十多元工资,但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还清债务。我在延安工作,借回家机会专门去他单位给刘老师还钱时想,借钱都快十年了,存到银行人家的利息都不少了。于是我除了买了十多元的副食礼品外,还拿出十元钱对他说,这么多年了,没有给你还钱,要不是当年你给我借两元学费,我早就回家成为农民了,哪会上大学出来工作?我当时说应该给你十元钱,这样就把利息也算进去了。谁知当他听到我的感激话时笑着说,我早就把这事忘记了。但是对于我要给他还十元钱,却显得异常生气。在他看来,老师帮助学生,似乎是天经地义之事,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这样这次我没有能将钱还给刘老师。让我更为惭愧的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一个宽厚仁慈的老师面前,计算两元钱的利息等俗不可耐的利禄之徒的价值观念,与他那与人为善追求学问的品德,显然是格格不入的。临走时我看到刘老师宿办合一的窑洞里,到处都是报纸和各种书籍,显得非常凌乱。他还和过去在学校一样,博览穷书。刘老师没有接受我的还款,进一步让我心里觉得这笔无法还清的债务,更像一块大石头,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而在这石头上布满了文字,记录着一位老师对穷苦学生的关爱和希望,也在教育着我以后应该怎样对待经济社会地位都比较地下的乡下父老乡亲。
  后来,我终于有一次机会报答刘老师的恩德。大约在八九年左右,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刘伟华老师正在为县上征集资料,准备搞个延川名人录(具体是什么名称,我记得不很清楚了,总的原则是收集曾为延川做出重大贡献的老革命的资料) 。他来到延安后找到我,想让我邀请部分同志参与座谈。对于能为家乡文化建设作贡献的这种好事,我当然是责无旁贷,更何况是刘老师提出的要求。于是我便放下手头工作,和我县的刘宝平两人一起,分头找这些老同志,由于那时没有电话手机,交通也不方便,我们颇费了一些精力,终于找到名单上的大约是二三十人,在一起进行了座谈。事情结束后,我又设宴招待了他们。此外我把刘老师领到延安饭店住了几晚上。当时觉得,这是我对老师的一种报答。过后我又一想,刘老师那是因公出差,住宿之类的开支公家能报销的。这样一来,我还没能报答老师的欠款,内心仍然充满不安,愧疚的心灵还是得不到慰籍。就这样怀揣着知恩未报的纯真感情,每当与朋友一起谈到自己成长经历时,总要说起刘老师给我的那两元钱。列宁说过,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我敢肯定地说,只要我还头脑清晰。刘老师的这份情谊,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不仅我自己,连我的家人都知道他的这份大恩大德。我父亲在临终前,专门向我交代说,你要好好报答刘老师,他可是你的大恩人啊!
  刘老师的两元钱,不仅挽救了我的学业,更是成为我工作之后,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我参加工作后,只要村上来人,无论多少,无论时间有多长,我都会管他们的吃住。记得在变压器厂工作时,村上来卖粉条的人,有时一下子来好多人吃住都是很大困难。我千方百计请求同事腾出被褥,解决住宿问题。后来我家属也到延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来人不断。但无论如何,我会不厌其烦。到了西安,也是如此,乡下的亲戚有事来了,都会住一段时间。至于过去的同学老乡,有事找我帮忙,我都会尽力而为。我之所以要提这些生活琐事,就是因为我受到刘老师宽厚仁慈的高尚品德而形成的。我时常牢记老百姓一句话:饿时给一口,胜过饱时给一斗。
  现在我得知刘老师去世消息,内心的自责负担更为加重。按我原来的打算,延川有两个人永远不能忘记恩人,一个是赵廷璧,另一个则是刘伟华。我想在他们百年之后,我一定要亲自出席葬礼,并且要虔诚地送上一份祭礼,以报答我对他们深深的怀念。可是令我遗憾的是,在刘老师去世一二十天后,我在西安才知道这个噩耗。现在我连一个花圈都没有送去,这让我的心情怎能会得到平静,我又能以什么方法弥补这份缺憾呢?
  备注;该文由刘鸿儒口述,张瑞生整理。刘鸿儒:延川西沟河村人,是延川首个上清华大学的人,毕业后先后在延安变压器厂、工业局、经委、统计局等单位任职,后调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任总队长而后退休。该文写成后,未经本人过目,产生错误之处,由张瑞生负责。
  成文于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