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发家三部曲(三)
1、前进中的中国人保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行分业经营。分业后下设中保集团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集团再保险有限公司,海外机构由总公司管理。
199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由中保集团财险保险有限公司继承财产保险业务,称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业务由原中保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接收经营,更名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海内外的再保险业务由中保集团再保险有限公司继承,更名为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海外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与香港中保集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1999年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恢复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2002年8月,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003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成都保险学校等多家公司和机构。同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发起设立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了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同年,中国再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控股设立了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对所属中国保险报社、华泰保险经纪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参股了保险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