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自然资源稀缺性价值的最终归宿及分配路径对于社会再生产会产生重要影响。由于这些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增加的价值不属于劳动价值,因此,社会对于这部分由自然杰作所新增的价值增值部分的最终归宿及其价值分配路径如何确定?对于维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理论上而言,由于这部分由自然杰作而引起的价值增值部分不是由人类创造的,因此,这部分价值增值在其价值实现之后,只有新增的体现劳动价值的产品与之相对应,这部分价值最终才能转化为另一种商品形态。如果没有新增的体现劳动价值的产品与之相对应,则在经济货币化条件下,这些由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增加的价值部分就会通过货币供应量增加的形式,分摊在每一个由劳动创造的价值中去,其在理论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和通货膨胀,在实践中主要表现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由自然资源货币化而导致的物价大幅上涨等方面。就这部分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形成的价值增值最终归宿而言,社会对这些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形成的价值增值如何分配?对社会再生产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如果抹杀这些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形成的价值增值是来自于自然界的杰作,而将之归为资本或劳动等生产要素的创造,那么,这些价值增值部分就顺理成章地属于那些自然资源开采者所有,这部分新增价值货币化以后就会变为自然资源开采者的货币收入。由于这部分新增的货币收入主要来自于自然,因此,那些自然资源开采者实现货币收入之后,在不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的方式提高全体商品以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价值总量的前提下,这部分由自然资源开采者所拥有的新增价值就很难再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转化为使用价值。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其主要表现为这些自然资源开发者在银行出现大量的没有转换为满足于其自身需求的使用价值形态的货币存款。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资本逐利性的要求,这部分由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导致的价值增值部分不会用于消费,也不会存放在银行,而是通过与未开采的自然资源相交换的方式实现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其在宏观经济发展中主要表现为自然资源的不断开采、利用,以此不断地循环往复,其在经济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不断重复。由于这些稀缺的自然资源最终有消耗完的时候,因此,这种粗放型的生产方式最终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在现代经济发展条件下,不可再生自然资源所包含的范围已经有了很大的拓展,其一方面表现为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另一方面,作为可再生的农业用途的土地,一旦作为工业、住宅等非农业用地时,其也具有不可再生的稀缺的自然属性.对于土地非农业开发所导致的价值增值以及再循环所体现出的经济属性,其无疑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出一辙,即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商不断进行的循环往复式的房地产开发。
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自然资源的价值属性及其经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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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马克思撰写《资本论》的那个时代,具有天然物品属性的自然资源是不短缺的,由于其可以任意开采,因此,那时社会对于这部分自然资源的供给主要取决于这部分资源的可开采能力,即取决于开采这些自然资源的物化或新增的劳动,就此而言,由这些自然资源转化而成的商品,其所包含的价值最终是由开采这些资源所付出的劳动量所决定的。人类进入重化工业时代之后,自然资源在生产发展以及人类消费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由于一些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等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在这些不可再生资源存量日益减少以及其用途不断扩大双重因素影响下,自然资源由于其稀缺性所表现出的增量价值日益体现出来。虽然这些不可再生资源价值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人类勘探、开采等劳动付出增加的因子,但是,毫无疑问,这些不可再生资源价值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也包含了由于其稀缺性的增加而导致的价值增值,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来对之进行解释,由自然资源稀缺性所产生的价值增值主要是由于自然资源边际效用递增所引致的。毫无疑问,当前不可再生稀缺性资源在价值量上所表现出的与其劳动价值不对等的现象,是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没有想到的,其客观上要求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做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由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所体现出的超出这些资源劳动价值之上的价值,应该归功于自然界的杰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自然界演化的结果。理论上而言,这些不可再生资源由于其稀缺性所增加的由自然创造的价值,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不应该属于自然资源开采单位,而应该属于共同拥有大自然的一国全体公民。
厘清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稀缺性价值的来源以及归宿,对于当前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然资源价值量的大小成为判断一国一定时期内GDP总量大小和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在重化工业阶段,由于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增加的价值大幅提升,导致整个社会商品价值量也相应地出现大幅提升。在经济货币化条件下,社会商品价值总量的增加主要表现为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上升到一国经济发展宏观指标上,其主要表现为一国GDP总量的增加。就此而言,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增加的价值量在GDP总量中所占比重以及在居民收入构成中所占比重的大小,是衡量一国GDP发展可持续性以及居民收入增长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指标。理论上而言,当自然资源稀缺性所增加的价值量在GDP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大时,说明该国GDP及居民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较差;反之,当这一比重较小时,说明该国GDP及居民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