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四十五)


杂谈(四十
 
道德教育与知识教育的区别
 
道德教育是身教重于言教。道德教育光说不行,需要体现在行动上。比如对孩子的教育,若做父母的不身体力行,而是只表现在口头上,最终孩子也是如此,只会说,不会做。而说教对知识教育而言,应是有效的。
 
利己与利他有统一的一面
 
利己与利他并没有截然分开,二者有统一的一面。比如,对孩子的爱,就既是利己的,也是利他的,利社会的。再比如,锻炼身体,有了好的身体,对自己有好处,对社会也有好处。当一个人的利己与利他有统一的一面时,这样的利己才是对社会有益的。若一个人的利己行为只对自己有利,而对社会有害,这样的利己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法无禁止便自由
 
西方人讲法无禁止便自由,但这条法律原则对中国不一定适合。中国是一个机会主义泛滥的国家,人很聪明,若只规定只要法律不禁止的,都容许,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发挥空间,导致法律最后成为空壳子。对中国社会而言,应是只容许做法律容许的,法律不容许的,都不许做,这样,才可能提高法律的效率。所以,对中国人而言,应是法律容许便自由。一般而言,一个国家公民的机会主义程度越高,越要强调法律容许才自由这条规则。法无禁止便自由,更适合有贵族精神的民族。
 
缺德的社会有趋向集权的趋势
 
在缺德的情况下,社会治理总体有一种集权化的倾向。主要是因为缺德,没有正义,人们干什么事都是利益导向,由于利益导向,必然会让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另外,在缺德的情况下,集权会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形成中央大一统的集权。若没有中央大一统的集权,最终会形成若干个或许多个地方性集权。最终,社会演进可能是在地方性集权和中央性集权中来回折腾,也就是不断演绎分与合的故事。另外,在缺德的情况下,社会治理体制的选择只能按损失最小化的思路出牌。在缺德的情况下,国家治理是选择集权,还是选择民主,都有问题。选择集权,需要最高领导优秀,若最高领导不优秀,也会产生很大问题。而选择民主,则往往是丛林博弈,弄不好社会还会彻底崩溃。但社会选择集权,虽然社会也会问题丛生,但不至于崩溃。从某种意义看,集权也是一个丛林社会博弈损失最小化的一种均衡。但这种均衡是很不稳定的一种均衡。
 
文化是法治的底蕴
 
法治的灵魂是正义,若一个文化没有正义的基因,不把正义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实际追求,不是理论追求),而是把世俗的东西,比如权力、地位、票子等,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的文化本质是不会有法治的,最多有法治的外壳。
 
                                              宋圭武2017年11月4日写于兰州